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安平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李战旻代表:

  您在衡水市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提质升级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几点建议都非常好,我们深有同感,也会认真抓好落实。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水平、更好的助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我县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农村公路提质升级工作:

  一、完善管理体系,落实规划建设。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推行“路长制”,逐步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目标。三是做好农村公路规划。我县根据现有农村公路路网,对辖区内现有农村公路存在的“瓶颈路”、“断头路”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将那些“必须修”、“应该修”、“可以修”的及2000人以上建制村通村双车道等道路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形成了核心城市圈、环城经济圈,城乡融合经济圈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的规划思路,“十四五”期间共规划建设提升农村公路120余公里,使国省道与农村公路相连,将工业园区、各乡镇、红色旅游等重要节点联系在一起,从而更好发挥交通引领全县乡村经济发展的先行作用。三是提升建设标准。近几年,省、市将农村公路提升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明确提出要提高农村公路技术水平,在实施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项目中,农村公路的宽度、水泥路面及灰土厚度等方面,普遍提高技术标准,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道路通行压力。原则上不再修建宽度5米以下的低等级公路,有条件的地区在保证公路建设的同时,做好“田路分家”、“宅路分家”。

  二、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增强政策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适应新的农村发展形势,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整合财政、发改、交通、农业、乡村振兴等多方面资金,打造镇、村互联互通的交通路网。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43号),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基本资金投入。通过使用一般债券、将土地出让和整理增值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县将加强组织领导,尽力而为,努力打造全县镇村质高效优的互联互通的农村交通路网,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