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安平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郝文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吸引人才,提高民营企业员工队伍素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树立民营企业发展人才是关键的意识,引导和宣传尊重人才、激励创新的企业文化氛围。

当前,我市民营企业正迎来从单纯的劳动密集型向高新技术型转变期,必须抓住机遇,走“人才兴企、科技创新”之路。我县各政府职能部门不断提高服务理念,从政治上鼓励、方向上引导、法律上保护、政策上支持、环境上优化等方面入手,为民营企业服务。

对规上企业采取县级干部包联,组织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惠企政策宣讲会、免费MBA培训班等。从舆论宣传方面鼓励民营企业要打破家族式管理模式,在管理方式和管理人员方面做出变革。

督促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劳动合同、人才流动使用、薪酬保障等方面的行为,保障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

通过在民营企业内推选“湖城英才”和“网都英才”的活动,营造出尊重人才的氛围。

二、关于政府制定吸引大学生和工程技术人员来县域民营企业创业就业的鼓励政策。

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产业人才政策十四条(试行)》的通知(衡办〔2022〕8号),对衡水产业企业吸引人才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安平县先后出台《安平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试行)》(安发〔2021〕11号)、《安平县丝网产业转型升级惠企政策十五条》(安政字〔2022〕16号)、《安平县关于落实<衡水产业人才政策十四条(试行)>的实施意见》(安才组〔2022〕3号),对安平县域产业企业吸引人才也做出充分政策支持。其中相关政策包括:(一)引育高技能和管理人才。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县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增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县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并在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县财政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引育的企业主管和高端人才,且在企业管理和技改方面有明显提升的,年薪高于40万元的按个人薪酬所得税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二)吸引优秀学子。毕业2年内的学士、硕士、博士新到我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补贴标准为学士3000元、“双一流”学士5000元、硕士1万元、博士3万元。县财政对规上企业新引进的院士级、教授级、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补助5000元、2000元、500元、300元、1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三)奖励湖城工匠。对我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企业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对代表我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的选手,县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四)优化住房保障。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产业领军人才以及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提供公租房(三类)。对规上企业新引进的院士级、教授级、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合同,在安平安家置业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折补10万、5万、3万、2万、1万元补贴,最高补助年限为3年。

三、关于对民营企业答大学生和工程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和聘用尚给予倾斜的政策。

打破职称评定对户籍、地域等制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申报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人才首次申报职称,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1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1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

丝网企业面向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预先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达到相关培训要求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每人400-6000元。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