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现状
(一)农村消防规划方面
我县2020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并按要求已纳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下一步消防专项规划将在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
(二)乡镇消防队方面
由于我县无国家级重点镇及省级重点镇,乡镇消防队暂未建设。
(三)农村消防水源方面
我县2022年11月启动城乡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将借此机会在123个村建设124个消火栓,项目已陆续进场开工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乡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动落实2020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二)积极鼓励乡镇建设乡镇消防队
根据《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发展实际,对于乡镇建有工业聚集区或规模较大的企业,督促乡镇鼓励其建设志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其他消防安全工作的乡镇志愿消防队,努力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推进消防安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三)建设消防水源方面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推进城乡供水管网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供水设施,确保乡镇建成区市政消火栓建设完成后使用便捷,该项目于2023年年底前将124个消火栓全部建设完工。
(四)加强农村消防管理建设
安平县高度重视农村消防管理建设工作,2022年县委县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编委研究通过《关于在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消防工作站牌子请示的通知》。现各乡镇已全部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同步调整。各乡镇及高新区在调整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时,全部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第一主任,高位压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工作的统筹领导,对辖区乡村网格员进行细致分化、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对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开展。
下一步我县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各乡镇的属地责任,持续按照《关于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6号)要求,落实乡村消防责任制,推动微型消防站向乡村延伸拓展,巩固乡村消防力量,并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制定防火公约,推进农村消防宣传“五有”(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宣传资料、有广播设施、有活动载体)建设,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升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有效促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业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政协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