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教育与农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24/2019-2472883
发布机构: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衡政办字〔2019〕40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教育与农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语音播报

                                                                  衡政办字〔20194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教育与农业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推进教育与农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2       

(此件公开发布)


衡水市推进教育与农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与农业的对接,依托衡水教育强市和农业大市的优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学校优质农产品供应,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健康产业、教育服务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康衡水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衡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和意义

衡水是教育高地,全市目前有寄宿制学校410所,在校生47.38万人,主城区寄宿制学校67所,在校生12.23万人。衡水也是农业大市,肉蛋奶和果菜品种丰富,拥有蒙牛、鲁花、华润、京安、新发地、以岭茂丰、韩国世农、泰国正大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是京津冀优质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基地。充分统筹好我市教育资源和农业优势,积极推进教育与农业产业的对接,发挥好学校食堂营养餐食材需求对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推动作用,既是促进全市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保障学校优质农产品供应,降低采购、流通成本,确保学生膳食营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充分整合内生资源,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路径。

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对农产品需求为导向,以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依靠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和衡水市营养学会的专业力量,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丰富教育内涵,促进教育与农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并研究形成三个标准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营养需求标准,基地农产品营养化、定制化生产标准,学校食堂建设、培训、加工等管理标准),探索建立一个机制(生产、流通、加工、监管的营养食品全链条持续运营和监管机制)。经过35年的努力,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营养知识全面普及,初步形成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健康衡水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资源整合、完善制度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配置营养食物资源和提供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营造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以衡水市第一幼儿园、滨湖新区志臻学校、衡水中学、衡水学院4所学校(在校生约3万人)作为试点消费方,依据试点学校对农产品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需求,在市域内遴选出3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试点供应方,以点代面、稳步推进,逐步覆盖主城区所有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午餐学校。

坚持创新融合、协调发展。按照营养指导消费、消费引导生产的理念,以制定膳食营养标准为牵引,以学生膳食结构优化带动促进农业结构优化,逐步形成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物产业体系,丰富营养食物供给,厚植教育品牌,促进农业、食品加工业、教育服务业协调融合发展。

坚持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强化数据监测、分析和共享,为食物营养的科研、生产、消费提供详细的数据支撑。充分保障各方利益,形成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示范带动全链条营养型食品产业的发展。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营养食谱。按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每周为学生提供的餐食种类(不包括调味品)不少于25种,每日不少于12种。在保证足量菜品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身体发育、学习、运动的营养需求,性别差异以及口味的不同需求等情况,每餐制定出34种营养套餐供学生选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衡水学院、市营养学会、各试点学校)

(二)建设智慧服务平台。供应链上,实现线上一键定制,线下打造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种植、采收、仓储、加工、物流、服务全流程并联。消费链上,通过手机APP建立健康信息互动平台,实现学校+家长+食堂的营养信息共享,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技术,将采购、加工、库存、成本、学生就餐、学生身体营养状况等数据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建设智慧食堂。同时按照市营养学会提出的学校供餐环境改造意见,对试点学校厨房、厨具等食堂硬件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衡水学院、市营养学会、各试点学校)

(三)建设农产品供应基地以推进教育与农业融合发展为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高质量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衡政字20189)、《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5116”工程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衡政字〔201845),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全面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保障和满足全市寄宿制学校学生膳食营养对当地农产品的需要。为此,遴选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生产和供应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合作社、规模养殖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登记造册、动态管理;以农产品特优区建设为依托,以五线、十片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积极改善蔬菜(瓜)生产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着力构建生产标准化、栽培设施化、品种特色化、质量可追溯、产销一体化的现代蔬菜(瓜)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健全产销对接机制。利用学校寒暑假期,每年两次采取政府搭台、学校和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组织市域内的相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合作社、规模养殖场及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到学校推介和洽谈对接,签订农产品生产供应协议(合同),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机制。同时,在农产品生产的关键季节,组织邀请学校相关人员到承担学校农产品生产和供应的龙头企业、种植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供应配送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现场参观考察、洽谈和联谊活动,提升教育与农业对接、合作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试点学校)

(五)提升全链条监管水平。依托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衡水市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强化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流通环节信息化监管,推动农资可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安全追溯数据库和质量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实现从田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源头可追溯。强化农产品检测,加快县级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步伐,推动健全完善市县有检测中心、产业集聚区有检测站、重点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有检测点的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开展多层次食育教育。开展学生+后厨+家长三位一体的食育教育管理模式。邀请专家定期在学校开展营养用餐课程和讲座,面向全体师生普及营养膳食知识;对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学校食品采购人员、厨师等进行营养配餐全员培训,提高营养配餐和营养美食制作技术能力和水平;通过学生向家庭成员宣传营养用餐知识,提高营养用餐意识,促进食物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全面普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衡水学院、市营养学会、各试点学校)

(七)强化效果评估总结。委托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市营养学会,对营养用餐学生的身体素质、智力发育、体能体质等进行持续跟踪监测,以大量详实的数据为支撑,不断调整完善营养配餐的食物搭配和供应基地的种养殖结构,并形成三个标准。对试点工作开展综合成效年度评估和阶段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衡水学院、市营养学会、各试点学校)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期(20198月底前)

利用暑期时间,选定供应基地,完成营养食谱制定。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就供应基地的土壤改良、选种育苗、科学种植、物流配送,学校的食堂改造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案;根据学生数量和营养食谱,科学确定农产品供应标准和数量。各试点学校根据农产品标准和数量需求进行公开招标,与中标农产品供应基地签署供应协议;完成学校食堂的升级改造;进行业务培训和食育教育;供应基地做好产品种植等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启动实施期(20199月—20207月)

2019年秋季开学,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按照营养需求—科学食谱—基地生产—物流直供—食堂加工—学生消费流程,开展产销一体化营养配餐模式;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做好数据监测、记录和定期评估;持续做好营养健康知识普及;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2019年底前通过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评审,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挂牌,启动相关创建工作,为在更大范围内推广食物营养教育趟路子、出经验。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期(20207月—20208月)

2020年上学期结束后,对试点运行效果进行科学分析和全面评估。并根据需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每个县重点培扶13家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组建联合体,同主城区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午餐学校全面签订农产品供应协议。2020年秋季开学,将合作模式覆盖主城区所有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午餐学校,并逐步实现市域内所有寄宿制学校本地农产品供应全覆盖。在满足本市营养农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推动各农产品供应基地走出衡水,辐射周边,打造衡水营养农业品牌。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市推进教育与农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玉华、崔海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英军、王义朋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人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市营养学会相关同志,试点学校主管副校长组成。成立专家组,人员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市营养学会的专家组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快任务落实。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供应基地的遴选工作,密切与农业农村部和中国农科院的沟通联系,为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提供科学指导。教育部门要组织试点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快食堂改造升级,配合科研机构做好数据收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公办学校厨房升级改造、学生营养教育讲座、学校后勤人员培训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合力做好全流程、全链条的监管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组织各相关部门、行业学会、试点学校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食物营养教育的普遍认知,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创建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对提高营养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对基地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促进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