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商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760318732/2024-3022797
发布机构: 衡水市商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有效性:
衡水市商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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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商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1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衡水市商务局编制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衡水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heng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衡水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衡水市和平东路69号,电话:0318-211255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衡水市商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设立工作动态、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等栏目形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做好商务工作日常宣传,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55件,其中工作动态86件。承办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其中6件主办件,会办2件;政协衡水市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7件,其中主办14件(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3件),会办3件,均已办结。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全部实行“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机关各科室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将除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涉及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建立了内部信息报送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网站维护、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公共广泛知晓或需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及时处理答复群众诉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衡水市商务局网站总访问量达1544008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条例》规定,以各科室负责人为主体,建立健全了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得到了提升,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面有待扩展,目前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应有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工作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形式相对单一,信息量比较薄弱,特别是招商引资方面的业务信息上传发布较少。

2024年,我局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地推进。一是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切实加大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椎化规范化,把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二是根据工作实际,逐渐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梳理和整理商务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更新商务信息,提高商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三是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商务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情况。

衡水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