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67/2008-000369
发布机构: 衡水市统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09年11月30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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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衡水湖开发区办公室,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统计局今年将对我省进行统计巡查。根据《国家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国统字【2006】79号)的要求,以及省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冀统办字【2007】50号)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此次巡查准备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执行,落实到位。
一、统计巡查的内容
(一)执行国家统计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统计局决议、决定情况
1、《统计法》落实情况,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独立设置情况;
2、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3、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情况;
4、2007年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行风建设情况
1、国务院布置的重点统计工作,特别是万元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农业普查等数据质量情况;
2、宏观数据匹配情况;
3、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源头数据质量情况;
4、坚持实事求是、反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情况。
  (三)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的情况
  1、贯彻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情况;
  2、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管理情况;
  3、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减轻基层负担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情况
  1、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情况;
  2、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情况;
  3、编制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情况;
  (五)中央级统计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国家统计局财务规定的情况;
  2、中央级统计事业费预算分配、预算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津贴补贴等政策和规定的情况;
4、处理局队关系、局队工作配合情况。
  (六)国家统计局部署的其他重大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对做好统计巡查准备工作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计巡查工作。开展统计巡查,是国家统计局为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采取的重大举措,特别是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法加强了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各县市区统计局一定要高度重视统计巡查工作,按照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国家统计局现场巡查将采取综合巡查和数据质量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6月下旬至7月中旬)。按照巡查内容,各县市区要首先开展自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自查工作要明确重点内容和重点指标,从数据源头、数据生产过程、数据匹配、执行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要求。通过自查活动,系统准确掌握本地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状况,全面、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数据匹配情况、数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作出科学合理、令人信服的说明和解释。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改进工作。自查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简明扼要,以谈问题、整改、建议为主。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于7月20日前,将分专业数据质量自查报告分别报市局有关对口专业科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5日)
要求各县市区局于7月下旬至8月5日前对所辖报表单位的自查情况及各项准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按照10%以上的比例确定重点抽查单位。各县市区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点抽查方案,采取检查和调研相结合、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对GDP核算、能源统计、农业普查、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规模以上工业、国内贸易、服务业、外经和民营经济等专业的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在抽查中,要深入检查,摸清情况,注意发现问题特别是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上报市局。期间市局将对各县市区的自查情况和抽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 总结整改阶段(8月上旬)
各单位在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做到边查、边纠、边整改。自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信誉。各县市区局、市局有关专业科室要于8月10日前,分别将总结整改报告报市局办公室。总结整改报告要简明扼要,要讲经验、有措施、谈问题、提建议,重点总结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组织实施自查的主要情况;
(2)2004年以来本地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及评价;
(3)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特别是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原因;
(4)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5)对上级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细致做好相关工作的几点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查工作作为全市今后三个月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有关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自查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扎扎实实地开展自查,绝不能走过场,确保统计自查高效务实。
2、要明确工作责任。自查工作涉及全市统计系统各个方面的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各负其责,强化协调配合。自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法规科为自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局各有关单位负责与自查内容相关的工作。各单位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避免推诿扯皮,认真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
3、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各级都要制定自查方案,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高效可行。自查的重点是掌握数据质量,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为整改工作打下基础。各专业自查方案要突出专业重点和特点,要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通过自查,摸清当前影响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和表现形式,特别是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从源头上控制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材料。
4、要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自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敷衍塞责走过场,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掩盖问题,确保自查工作收到实效。省局和市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赴各县市区进行巡回督导检查。
5、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全市统计系统要广泛动员,深刻认识开展统计自查的重要意义,齐心协力,上下协调联动,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统计自查圆满成功,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果,迎接国家统计局的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