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10年衡水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404796340/2010-10569
发布机构: 衡水市环保局 文  号: 衡环办[2010]5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25日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有效性:
2010年衡水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语音播报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决胜年,也是谋划“十二五”环保工作的关键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为抓手,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坚决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围绕“水市湖城”建设,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主要目标

——污染减排。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承诺书规定的各项减排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2600吨、64900吨以内,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面完成《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中我市的目标任务

——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或优于入境断面水质,并达到省考核标准。

一、坚持“建管”并重,确保顺利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1、加强对各县市区的调度考核,严格执行《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办法》,完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及考核体系,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严格责任追究,并实行“区域限批”。健全污染减排动态管理档案,做到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通报,每年度一考核,确保减排任务的按时完成。

2、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十一五”环保规划中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抓好市污水处理厂、深州市污水处理厂、枣强县大营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深入推进结构减排,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省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4、开展强化污染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将“保运行”作为污染减排的中心任务。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及其他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力促重点企业环境管理达标。推进脱硫石膏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5、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大力推进自动化监控进程,加强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验收、联网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向社会公告治污设施投运率、运行效率及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征收情况,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问题。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填报工作。

6、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技术培训,积极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

二、以滏阳河治理为重点,加快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7、按照省要求,认真开展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自评和环保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

8、继续推行和完善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与财政挂钩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违法企业执法力度,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9、督促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所有污水处理厂实现自动监测,排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废水必须达到接入标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0、在确保滏阳河水质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对其他县市的水环境质量检查与考核,力争使全市水环境质量有一个整体改善,景县惠民渠、冀州冀午渠、深州天平沟、枣强营南干渠、故城青年干渠、阜城连村排干、安平京堂排干、饶阳留楚排干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契机,力促城镇环境质量改善

11、认真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任务目标。

12、继续深入开展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的取缔工作。大力推行热电联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坚决整治低效、不达标烟气排放设施。

13、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出口企业环境管理,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信息动态更新。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进口废物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

14、组织完成重金属污染调查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排查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企业及重金属排放集中区域,确定重点防治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和事故防范。

15、修改完善我市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配合省环保厅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环保执法检查,确保不出现丢失、被盗及放射性污染等任何事故,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6、完成我市推广使用网络化放射源监管系统工作,组织有关数据录入,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和进出口、异地使用等事项的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

四、以“百乡千村”行动计划为依托,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7、继续推进环保系列生态创建工作,2010年,景县景州镇、武邑县武邑镇力争建成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桃城区赵圈镇、武强县周窝乡和枣强县新屯乡力争建成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其他县市完成一个乡镇的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每个县市区完成一个国家或省级生态村创建。

18、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快实施全省“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开展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试点工作。按照省厅要求,今年6月底前,152009年度试点村庄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年底前,80个试点整治计划任务力争过半。

19、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关停取缔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电镀、小印染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

五、以规划和项目环评为突破口,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0、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立规划环评齐抓共管机制,积极建立与发改、规划、国土、交通、水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进规划环评早期介入;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园区以及不符合规划环评中包含内容的项目,不予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积极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园区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和控制。

21、做好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把关,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划分的通知》(办字【20095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避免县级环保部门越权审批、不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22、强化审批服务,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和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2008年以来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集中整改突出问题。

23、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和规范项目验收。

24、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管,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问题,开展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专项检查。积极推进施工期环境监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六、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着力点,严格环境执法

25、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和企业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查偷排、促运转、保达标”执法活动,全面检查重点监控企业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落实情况,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以及持证排污情况。

26、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充分运用挂牌督办、后督察等手段,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27、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着重抓好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隐患的调查排查工作,修改和完善各级环境应急预案,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28、加大排污费征收管理力度,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强化排污费电算化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县(市、区)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专项稽查,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29、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衡水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市本级、深州市、景县通过环保部、省环保厅组织的考核、验收。

30、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排放重金属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35家省环保厅直管涉重金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每个县市区完成2家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以能力建设为基础,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1、组织衡水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科学制定“十二五”环保目标任务,认真谋划重点项目,切实做好衡水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总量控制、能力建设、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2、做好环保专项资金和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33、做好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持证率100%;其他符合办证条件企业(水、气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持证率100%。继续做好重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

34、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强化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提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数据传输和正常运行率,推行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营模式,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运行机制。

35、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力争环境监察、稽查机构达到东部地区二级标准。完成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近三年得到省财政60万资金支持的县级站,2010年内完成达标验收。

36、组织实施我市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完成省市县三级环境信息专网建设;加快内网办公系统平台在全市环保系统的推广及应用,做好与省市环保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平台的对接,实现全市环保系统办公自动化;做好减排系统、排污申报系统等各类相关应用系统的具体部署和实施工作;加快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的开发和建设。

37、加强环境保护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深化“十百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程试点,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八、以转变工作作风为手段,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 

38、深入推进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政型、节约型“六型机关”,开展环保业务技能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培训,提高环保系统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执行力和公众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环保形象。

39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和奖惩考核机制,按照《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40、深化行风评议工作,推动全系统民主评议总体位次前移。抓好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贯彻,进一步完善环保系统惩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以行政处罚权为重点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模式化建设,规范运行程序,形成全系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