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01069077/2010-10744
发布机构: 衡水市卫生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01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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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落实省、市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全面抓好医改各项任务,强化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以及食品安全、科教中医、妇幼保健和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能力,为推进“水市湖城”建设,促进全市科学超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
1、提高补偿标准,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继续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农民个人缴费工作,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提高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到每人每年120元。科学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和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提高补偿封顶线到4万元;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加强对门诊统筹试点县的指导,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积极探索新农合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费用补偿总额预付和住院费用补偿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2、加强对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加强新农合基金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基金透支风险,大力查处违规套取基金案件,确保基金在安全、可控范围内稳定运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坚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报工作,简化域外就医转诊手续,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全面落实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采购和配送行为,保证药品采购公开、透明、规范运行。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覆盖面,今年要有60%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并将基本药物全部列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并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加强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继续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协调编制部门抓紧制定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开展县、乡、村纵向合作试点,规范农村卫生机构管理和乡村医生服务行为。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三基两化”建设,扩大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活动成果,2010年底全市要有90%的县市区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要求。落实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培训任务。
5、扎实开展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有效提高贫困县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健全完善对口支援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和新聘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的规定。
6、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协作和对口指导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2010年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防控重大疾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7、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能,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立预防保健科或防保组。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城市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分别达到40%和20%以上,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对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开展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有序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和15000座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对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对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降消”等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加大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力度。加强妇幼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和年报工作质量。开展妇幼卫生考核评估(县级)和“两纲”终期督导评估,全面实现“两纲”目标。
8、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落实综合防治措施。继续突出抓好学校、社区、农村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加快疫苗接种,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危害。继续做好手足口病、麻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以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教育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河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加大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对感染患者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落实国家对结核病免费诊断、治疗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保持以县(市)为单位DOTS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70%以上、治愈率达85%以上。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以及流脑、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性肝炎、食源性寄生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防止发生暴发疫情。
9、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保持常规免疫高接种率。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不断提高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保证预防接种安全,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强化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以乡镇为单位“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认真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和冷链更新建设,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和水平。
10、认真落实地方病防治规划,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继续落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主导措施,保持100%碘盐监测覆盖率,确保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做好新发现高碘地区停供碘盐、改供无碘食盐工作,加强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以社区为基础,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居民常见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病人管理及防治研究,提高患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实施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积极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11、加强联防联控,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部门间、地区间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调整充实卫生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大力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专业队伍人员轮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五、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
12、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抓好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动政事、管办分开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岗位绩效考核,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切实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探索建立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公立医院要积极开展临床路径和临床药师制度试点,科学设置诊疗流程,控制医疗成本,降低社会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完善单病种质量管理,提高实施临床路径的能力和水平。
13、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按照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适宜性、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制度。加强专科建设和管理,开展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与建设,提高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监测系统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系统,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深化临床基础护理质量管理,提高护理工作水平。以实施“电子病历”为契机,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14、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医院评审领导组织、专家队伍和医院管理队伍建设,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和医疗机构校验,启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评审,构建医院管理评价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建设,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行为,推动院务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医疗广告监管。推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和预约诊疗服务。加强医院收费监管,严禁各种乱收费。建立和完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以开展处方点评评价和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为重点,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15、加强血液管理。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不断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巩固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推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增强无偿献血抗风险能力。加强采供血机构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建立血液质量监测抽检制度,规范血站执业行为。完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临床输血专项培训,加强检查评估,促进科学、合理用血。
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6、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是理顺监管理体制。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地方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尽快完成市、县卫生和食药监部门的职能交接,确保监管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在完成机构改革前,市、县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原有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二是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机构改革到位后,卫生局将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职能,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抓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三是提高卫生执法监督水平。进一步强化和改善卫生执法监督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和评议工作,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进程。
17、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按照《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要求,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执业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工作,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放射防护监督检查和放射个人剂量监督工作的监管。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严格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积极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及学习生活环境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促进卫生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18、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市中医院和县级中医院基础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深化“中医医院管理年”和“中医特色年”活动,继续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大对中医药信息及“名院、名科、名医”的宣传力度,宣传本地在中医药改革和发展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19、坚持“科教兴医”战略,提高医药卫生整体水平。加强重点学科的管理和建设,在设施条件、专业特色、人才梯队和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力争有新突破;注重拔尖人才的培养,拓宽培养渠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宽松的环境;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提高基层继教工作覆盖率,完善继教项目和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人员的档案管理;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在岗乡医及社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相关知识的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基层卫技人员的整体水平。
八、狠抓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20、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效能建设,扎实开展“两规范双监督一评议”活动,健全规章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提升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21、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模式化,真正做到惩防结合、预防为主,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2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扎实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争夺“白求恩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加强行风建设,推进民主评议工作。落实医疗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认真执行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切实坚持依法、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23、加强基金监管,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严格各项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重点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九、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项卫生工作
24、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继续加强妇幼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规范完善各项工作程序,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规范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孕产危重症救治能力;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努力提高婚检率,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逐步扩大疾病筛查范围,提高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领取、签发、登记等使用环节的工作。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参与等级评审工作,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人员技术水平。
2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带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的改善;着力推进卫生改水改厕项目,力争年内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42%、2011年达到44%的目标;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减少和消除各种疾病发生和传播因素。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家庭)活动;全面落实医疗卫生系统禁烟行动,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全部达到无烟单位标准,80%医疗单位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26、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配合国家即将开展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建设;加快制定市级数据中心的建设方案,推动医院管理的信息化。
27、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卫生政务公开和医院院务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卫生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创造有利于卫生改革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大卫生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
28、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类卫生信访案件,构建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秩序。
2010年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医改和卫生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努力开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