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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衡水扶贫网”(www.hsfp.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桃城区新华东路新发胡同1号,邮编:053000,电话:2023401,传真:202253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办按时公开2010年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管理规范
2.办事指南
指导公众了解农开扶贫工作相关政策、流程。
3.工作动态
公开了我办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情况。
(二)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申请。
(二)咨询情况
共有6000余人次通过网上查阅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1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工作,1人主要负责接待群众查询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三)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办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综合科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需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图片信息较少。今后,我办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办的政府信息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做好扶贫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力争做到每周至少有1至2条信息发布。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