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69114/2011-20379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民宗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02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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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衡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联系电话:2175391。
一、 工作情况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振兴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白永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科室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由各科室指定专人采集初稿,负责人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各科室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全局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等方面。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实现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和在查阅地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需要处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取费用的项目。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上下功夫。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职能的变化和人员的调整情况不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