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 索 引 号: 001069077/2013-97130
发布机构: 衡水市卫生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7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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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面做好我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

——2013年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工作上的讲话

衡水市卫生局副局长 曹双清

2013412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按照会议安排,现在,我对2012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3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12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回顾

      2012年是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省、市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全市基层卫生及妇幼保健工作紧紧围绕“夯实基础,加强基层,保障基本,改革创新,建立机制,持续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思路,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以深化医改为中心,加快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加完善。一是农民受益面与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参合率达到96.79%,比2011年提高3个百分点,再创新高;全年受益人数达到404.51万人次,受益率达到123.8%,比2011年提高了66.2%;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7万元,政策性补偿比全市平均超过了75%,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58.8%,比2011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补偿达到3126/人次,比2011年提高了560元;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二是新农合管理进一步规范ISO9001标准化行政办公相结合,推进新农合量化、细化管理,逐步实现程序化管理。三是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建立了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四是全面实施门诊统筹补偿与医药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全面实施了门诊统筹补偿,参合农民普通门诊补偿最高限额达100元,农民门诊受益率及受益水平极大提高。全面推行了以总额预付、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医药费用控制初见成效。

(二)农村基层卫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就医环境得到改善。全面开展了乡镇卫生院“三化三规范”创建活动,乡镇卫生院的内外环境得到改善,功能分区、科室布局进一步合理,医疗文书使用与书写和技术操作得到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二是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河北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活动,“六统一”管理内容逐步得到落实,并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景县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的考核验收被命名为“河北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三是村卫生室建设得到规范。根据医改的任务目标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基础上,科学制定了村卫生室的建设规划。借助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空白村卫生室的建设,年内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508个。通过多村联建、临村代管等多种形式,全市基本消灭空白村。

      (三)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以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重点规范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市区内共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4所,均达到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进。一是完成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截止到12月底,全市农村与城市纸质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分别达到72%67%以上,电子建档率分别达到了67%62%。高血压管理人数为31万人,规范管理27.6万人;糖尿病管理人数为7.74万人,规范管理达6.39万人,均超额完成了医改下达的任务目标;重性精神病管理人数为8282人。二是加强项目的管理。为加强项目管理,2012年下半年印发了《衡水市卫生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衡水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基层医疗机构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逐步建立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四)妇幼保健工作又上新台阶。一是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圆满完成。201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6.48%112.27%;冀州市“艾乙梅”项目按期完成下达任务目标;5个县市的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分别完成任务的103.13%149.54%二是县级妇幼机构能力有所提高。大力实施多项目带动战略,增添设备,改善环境,提高硬件建设水平;认真开展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普及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人员理论水平与实际工作技能;狠抓内涵建设,建立管理组织,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技术操作与服务流程等。三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审批坚持“严格准入、慎重审批、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原则,严格准入标准,审批资料齐全、程序规范。年内“两非”专项行动共执法检查173次,共查出7例案件,均得到严肃查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违纪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四是两个保健服务得到规范。按照两个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检查、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和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两个保健服务质量有所提高。五是大力倡导和促进自然分娩。在市区内开展了 “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安康示范医院” 创建活动试点,经逐级申报评审,市妇幼和市四院被省卫生厅命名为“河北省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六是出生缺陷预防稳步推进。积极开展产前筛查专项技术培训,认真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加强社会宣传,不断扩大新生儿听力筛查。2012年,全市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查率达到105.88%;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了16.41%62.88%,较上年度分别提高了1536个百分点,实现了较大跨越。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去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正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必须正确认识、准确把握。

    (一)党的十八大为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和要求。十八大确立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卫生改革发展的总思路,强调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改革方向,重申了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卫生发展改革的五个重点领域,确定了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等12项具体任务。这些工作任务与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工作进展得快慢、开展得好坏、成效的大小,直接影响医改工作整体进程和效果。

    (二)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与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观和卫生消费观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产生了更多需求和更高期望,而新技术、新药物、新项目的使用,进一步抬高了医疗成本。另一方面,新农合制度亟待进一多完善。虽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达到75%,但实际报销比只有58%左占,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同时,随着参合农民自主就医、异地就医增多,新农合统筹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把“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作为卫生系统今年要抓好的“八件大事”之首,提出了开展“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年”活动。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基层综合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旧的利益格局刚刚打破,新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各种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成为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要方面。一是长效稳定的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尚不完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提高不明显或有所下降,看病推诿现象发生,大锅饭、养懒人现象有所抬头。二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明显滞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补偿政策落实不够,影响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稳定。大型公立医院举办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由于所有制形式多样,投入责任不清,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综合改革进程缓慢。三是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由于补助经费落实不到位,或乡村医生人数较多,导致实际收入减少;或者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建成后,水、电、暖以及网络运行费用等得不到妥善解决,大大影响了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以上问题和困难,都需要我们通过极大力度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来破解。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问题仍然是制约医改成效的瓶颈。首先,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条件获得明显改善,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长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基本医疗设备不足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不少乡镇卫生院缺编运行,功能不全,难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其次,我市乡村医生年龄大、总量多、学历低现象比较突出。从满足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发展需要看,整合资源,精简队伍、提高素质的任务非常艰巨。再次,乡村一体化管理需要加快推进。由于乡村医生的身份、待遇、养老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医生的积极性,成为影响基层医改进程和成效的重要问题。

同志们,分析形势、摆明问题,目的是要我们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有效地加以解决。

      三、全力做好2013年新农合、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

      2013年,全市新农合、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与服务模式,以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规范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以提高全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和城乡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深化医改任务、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重点,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多措并举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1、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340元,农民个人缴费已完成,农民参合率达到98.39%下一步的任务是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关键是县级配套。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财政,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国家财政部对地方财政不能按时拨付补助资金的,将以三倍标准实行倒扣,绝不能出现因配套资金不按要求到位被中央扣拨资金的问题发生。

2、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严格按照《河北省2013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框架》,结合当地上年运行情况调整补偿方案。要把握以下原则:优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发挥新农合政策在就医分布的引导和控费作用;把中医药适宜技术如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纳入住院和门诊统筹补偿范围。通过方案调整,力争今年实际补偿比达到60%左右。县、乡两级住院实际补偿比分别达到60%75%,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达到9万元。

3、全面实施20类重大疾病保障。2010年以来,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在全市实施了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今年又将肺癌等14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各县市区必须按照河北省卫生厅印发的《开展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311日起对适用对象予以补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重大疾病保障的适用对象和适应症,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基本流程和付费标准,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无故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的,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在补偿资金中予以扣除,返还住院患者并收回相应的收费凭证。经办机构要及时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资料并按规定时限拨付补偿资金,不得延迟和推诿,无故拖延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资金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4、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今年,各县市区必须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支付改革方式不少于2种。门诊补偿可采取总额预付,住院补偿可采取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住院补偿总额预付等。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必须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兼顾各方利益;四是强化监管,保证质量,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水平不降低。

5、加强定点医院监管,控制医疗费用。据统计,2012年全市因费用上涨因素增加新农合基金支出2.2个亿,达到当年增量资金的109.6%。从运行数据分析看,各级住院均有所增长,但县级增长的幅度最大达到了17%,其中最高的县达到40%。今年,要着力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转诊率。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卫生局下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域外转诊转院管理指导意见”制定转诊管理办法,力争使县域外转诊率明显下降;二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2013年增长幅度比2012年有明显下降。三是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比例。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市三级医院达到85%以上,二级医院达到90%以上,县级达到95%以上,乡村两级达到100%。目录内诊疗费用比例:市级定点医院达到80%以上,县、乡两级分别达到85%90%以上。必须使用自费药品和限价补偿项目时,须事先告知当事人并争得同意,否则所发生的诊疗费用由院方承担。今年,省卫生厅要求按照定点管理权限,要定期对定点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费用信息迸行评估和分析,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对费用增长过快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敢于出重拳,动狠招,给予警示谈话、下达整改通知、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对医院负责人建议采取组织措施,对可疑病历进行跟踪,一旦发现违规现象,无论涉及到谁将坚决查处。

(二)完善“四个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制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对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当前要抓好四个机制的完善和落实。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履职尽责,加大投入,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因此,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等专项补助经费,完善基层运行补助政策,将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起步较晚,目前正面临机制转型的关键时刻,也是各种矛盾和问题比较集中的时侯,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长效补偿机制,对巩固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成果极其重要。区卫生局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明确投入责任,落实专项补助,保证医务人员收入和运转需要。

2、理顺机构管理体制。要以深化医改为契机,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化和行政区域调整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在农村,政府要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在城市,要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整合,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要通过新建、整体收编等形式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不同举办主体逐步过渡为政府举办,确保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冀州、深州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3、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核定收支、核定补助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获得合理收入和利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取的合理利润全部留用,50%用于事业发展,50%用于职工奖励。因此,要指导基层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技术骨干的劳动价值,提高基层工作积极性。具体比例由县(市、区)自己确定。

4、落实双考核、双挂钩制度。要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政府部门对机构进行考核、机构对职工进行考核的双考核、双挂钩制度。对基层卫生机构的考核要按照省有关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要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新农合基金支付挂钩,与基层卫生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挂钩。要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强化“四项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1、以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标准化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2011年下半年,为巩固发展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的创建成果,在全市开展了乡镇卫生院三化三规范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一年多来,多数县市的多数乡镇卫生院的内外环境得到改善,整体布局、科室设置趋于合理,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得到规范。但是从整体工作来看,仍有一定差距,在个别县行动迟缓,成效不显著,有相当数量的卫生院依然是内外环境脏乱,功能分区、科室布局不合理,科室设置混乱等。因此,今年要全面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消除死角,注重实效,使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能达到创建标准。二是狠抓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今年,我市将全面实施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为保证村卫生室建设质量和使用效果,要积极参与村卫生室建设的指导。重点把握以下原则:选址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群众方便的地点独立建设;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债项目《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与《河北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参考图集》要求,合理布局。资产管理应纳入所在乡镇卫生院按固定资产管理,由乡村医生负责经营。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内调配,也可由乡镇卫生院设置服务点或安排医务人员值班。

2、以落实补助政策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主要依靠政府补助。改革后的村卫生室能否保证公益性,公共卫生服务能否到位,乡村医生队伍能否稳定,关键在于补助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因此,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多渠道补偿政策,保证乡村医生基本收入。

3、以整合村卫生室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一体化管理内涵建设。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实施综合改革的基础和条件。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如果不真正实行一体化,各项政府补助以及基本建设和设备投入将难以妥善解决,医改工作和公共卫生服务也将受到影响。要结合前期工作开展,确定本地的工作方向:已经实行一体化的,要加强内涵建设;没有实行一体化的,要按照一个行政村只设一个村卫生室的原则,进行资源整合,建立村卫生室内部分配机制。人口确实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的村,可适当增加服务点,但全部归村卫生室集体所有,把村卫生室从个人经营变为集体经营。

4、以提高人员素质转变服务模式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培训方案,市卫生局印发了3个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务,提高新农合管理、农村卫生服务及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服务能力。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采取主动上门、巡回医疗等方式,开展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在农村,要以县为单位开展村卫生室签约服务试点,桃城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试点。

(四)抓牢“四个关键”,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明确,重在实施。要全力抓好四个关键环节的落实。一是落实资金。资金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决定因素,也是乡村医生最为重要的一条补助渠道。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减少资金在县、乡周转和滞留的时间,并预拨70%的工作经费,保证基层卫生机构工作需要,其余30%可以在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二是合理分工。县卫生局要发挥好监督和协调作用,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把40%左右的工作任务和补助经费安排给乡村医生,防止乡镇卫生院侵占乡村医生利益。同时,充分发挥疾控、妇幼、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三是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服务,创新和改进公共卫生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注重绩效。要按照《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与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挂钩,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

(五)全面做好妇幼卫生工作。

    1、提高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能力。一是加强项目管理。今年,除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补助标准由400调整为300元,其他项目及项目内容、要求等不变。要抓紧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项目政策、汇报或通报工作情况,争取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大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省、市将对项目资金到位、规范管理作为督查重点,建立专题通报制度。各县(市、区)也要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督导方案,做到督导到位,不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工作质量。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省卫生厅将对“两癌”、母婴阻断项目进行技术培训,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使每个人员掌握各项技术规范,提高人员素质,以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筛查水平。三是加强项目宣传。要依靠广播、电视、咨询、义诊等多种途径,通知专题讲座、印发宣传单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对项目知晓率,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工作。

2、扎实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近年来,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攀升,居高不下,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去年11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相关部门职责。今年,根据卫生部安排,也将对苯丙酮尿症患儿救治通过新农合解决。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政策条件越来越优越,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贯彻落实《意见》,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是今年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根据市领导有关批示起草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待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政府批准下发。各县市区也应积极努力用好政策,有所突破,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预防工作的开展。二要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的管理,根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有关审批标准和条件,抓好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和校验。切实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制度,确保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完善技术质量控制机制,建立质控中心,提高工作质量。三要提高防治水平。各服务机构要改善硬件设施,优化医疗设备配备,有序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落实随访制度,不断提高防治水平。省卫生厅将重新修订《河北省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技术考核。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加强监管是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必要手段,是妇幼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一是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负责,把好技术准入关,严格落实设施设备、制度建设、人员资质、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加强跟踪问效和校验管理,保证医疗制度、技术规范执行到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接生、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集体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依照《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开展监督检查,落实爱婴医院管理制度,提高母乳喂养率。二是严格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最近,接到几起公安部门反馈和群众举报,个别单位发生了签发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行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省卫生厅将联合公安厅,修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办法》,对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重新进行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签发人员及专用印章登记备案,实行签发人员终身负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县要切实加强管理,选好配强人员,稳定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培训,规范工作程序;要联合公安、卫生监督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提高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产科质量直接关系母婴安全。近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降低,但监测发现,死亡地点发生转移,59.4%的孕产妇死亡发生在医疗保健机构。这说明,产科质量亟待加强。要加强基层产科人员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和转诊能力;严格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认真分析死亡原因;加强医疗安全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母婴安全。要大力推行促进自然分娩措施,降低剖官产率。2012年我市剖宫产率为48.71%,有的助产机构高达70%,远远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建议15%的警戒线。去年,根据省卫生厅的安排,在市区内开展创建“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活动试点,市妇幼和市四院获省级示范医院称号。今年我们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刚才志佳科长就深入推进“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安康”项目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助产机构要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减少非医学指征剖官产,确保今年下降10%的工作目标。

(六)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基层妇幼网络建设。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按照《衡水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配备专职人员,提供业务所需用房及设备,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落实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外地两个系统管理工作经验,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切实把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做实做好。二是要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今年国家将启动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试点项目,要抓住这个契机,积极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尽早完成项目审批立项。同时,继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通过等级评审工作开展,完善机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注重发挥好综合性医院的技术指导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性医院的人才、技术优势,提高辖区母婴保健技术水平。综合性医院要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增强公共卫生意识,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为促进妇女儿童健康贡献力量。四是继续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对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对考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

      同志们,2013年全市新农合、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任务已明确,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统筹协调,群策群力,加快推进,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