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无线电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00219387/2014-18191
发布机构: 衡水市无线电管理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0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衡水无线电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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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河北省衡水无线电管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着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同时,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效地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制度建设。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细则,明确无线电管理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政府公报、便民手册等渠道和方式,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载体和形式。一是加强局网站建设工作,按照我局内部机构调整情况,更新局门户网站、衡水市政府网站上的机构信息等内容。根据相关要求,重新梳理我局业务信息等内容。及时公布公告通知、政务动态等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二是与通过其他媒体途径,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政务活动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积极主动地公布工作动态。截止2013年底,我局刊登中国无线电管理网站8篇,省局网站41篇,衡水无线电网站60篇,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落实了依申请公开机构,按《条例》期限答复申请,完善申请处理文书归类和存档。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此外,我局经常开展自查活动,对登记在册的各类信息档案做到经常性的询查,及时划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予公开情况

2013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涉密文件及内部资料较多,不宜公开。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全年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的领导下,我局上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宣传还不够;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积极做好公开政府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