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68998/2014-12734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水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15日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有效性:
衡水市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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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衡水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衡水市水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市档案局、图书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衡水”门户网站(www.heng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衡水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123812,传真:2152823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2013年,我局全方位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四项建设两个确保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重大举措,增加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水务工作科学发展。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领导体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局办公室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通过健全体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落实“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衡水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衡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衡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道路。

()媒体宣传。加强政务公开的媒体宣传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加强我局的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市民通过门户网站、短信、媒体等方式关注水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水务系统的相关活动。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活动、领导讲话类信息13条,占总体比例为35%;动态公开类信息18条,占总体比例为49%;其他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16%

我局除在市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府信息60条。其中:水务要闻信息26条,占总体比例43%;专题报道信息28条,占总体比例47%;特别报道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7%;其他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相关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市档案局、图书馆情况

每季度按时向市档案局、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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