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城管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46924/2013-97126
发布机构: 衡水市城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5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衡水市城管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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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城管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向先进部门学习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25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3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的形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不仅增加了城管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了解城管工作提供了一个平台,更是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发生行政诉讼案一件、行政复议案一件。

行政诉讼案:王国志诉2012年9月24日因其擅自挖掘城市便道,我局暂扣其挖掘机一案,桃城区法院受理,并审理此案。

行政复议案:孙建军对我局2012年7月16日做出的衡城管罚字(2012)第(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市政府行政复议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行政复议科经审理做出决定:撤销衡城管罚字(2012)第(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时效性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2、统一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3、拓展覆盖面,进一步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凡能够公开的信息,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群众关注的城管热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衡水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