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
衡环办[2013]124号
关于对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生产管理、竣工环保验收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对辖区内2008年以来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 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3、 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4、 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情况;
5、 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6、 试生产和验收程序执行情况;
二、要求
1、检查过程中要填写《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检查表》做到找准问题,填写细致,检查人及被检查人签字,写明日期;
2、对填写的现场检查表汇总,按照批复的时间顺序填写《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要求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3、请各县市区环保局书写检查情况报告,要求说明处于设计、施工、试生产、取消的项目个数,出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及违法违规事实,2008年7月前批复的项目仍处于设计阶段的项目个数及名称;
4、8月30日前上报市监察支队事项:1、各项目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检查表》和《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及检查情况报告;2、6月份省批建设项目检查中,自查和省厅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的市批建设项目检查情况以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
联系人及电话:贾瑞峰、徐言 2330099
附件:1、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检查表
2、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
2013年8月1日
【附件】:办文12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