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69181/2014-19080
发布机构: 衡水市国税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16日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有效性:
衡水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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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衡水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6大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好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同时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中,多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领导专门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汇报,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政府信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明确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我们还多次组织并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种培训。

  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同时制定出台了配套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责任追究,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沿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为确保监督管理到位,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告知纳税人主动公开的渠道、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等内容,使更多的纳税人了解国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切实为纳税人服好务。

  三是进一步严格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政府年初会议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认真检查。事先,我局已经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从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保密审查、监督与责任追究几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严守“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涉密信息公开,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为加强对涉密物品和文件的保密管理,我局严格控制对涉密计算机和介质的使用,要求涉密文件一律以纸质载体进行印制、编号、转发,并严格控制发文范围。自查过程中,结合市局网站管理办法和栏目维护责任表,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把关,对已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了逐条检查,保证网站现有信息的安全性。全年共自查信息1200余条,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共公开了工作动态类、法规文件类、发展规划类、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共300余条。其中,在“中国·衡水”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07条,“部门动态”栏目公开信息85条;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4条。公开内容重点包括:一是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了网上税收法规库,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快捷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权利和义务。二是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按要求公开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资格认定、涉税事项审批等税收征管规定,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纳税人可以直接通过市局网站办理纳税申报、发票认证等涉税事项,使纳税人能够方便快捷办理各项涉税事项。三是人、财、物管理情况以及社会群众关注的国税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国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让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理解、支持、监督国税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并依照《衡水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程序,我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201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全市国税系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全市国税系统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2013年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贴近纳税人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重点加大对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每月统计公布各个单位和部门的信息发布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督导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有关媒体上,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的宣传,广泛告知信息查阅地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