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审计局金融审计流程图 | 索 引 号: | 001069042/2014-14673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审计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4年02月21日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有效性: |
语音播报
业务科将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及法制科的审理意见报送分管局长 |
组成审计组,并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
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以审计机关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和拟处罚的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
开展审计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
审计报告经科长复核后,由业务科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 |
法制科对审计报告等进行审理。办理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或集中审理的情况可适当延长 |
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报告并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一般审计项目,由分管局长主持;重要审计项目,由局长主持)。 |
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