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 | 索 引 号: | 001069050/2014-14161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教育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4年02月20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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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1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 | 审查、审批 | A | 社政科 | 李建东 |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审查申请人资质和所提供的材料,对不予以受理申请或材料不合规定要求的的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是否准予审批的意见,提交局务会研究作出是否准予通过的审批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不准予审批的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
2 | 非法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处罚情形确定 | A | 社政科 | 李建东 | 亮明身份,依法取证,文书规范,根据实际依法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并上局务会研究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处罚相对人不同意处罚可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3 | 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面试和认定 | A | 师训科 | 孟世迪 | 严格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肃面试考风考纪,确保面试公平公正。 |
4 | 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基建项目投资、方案、设计审核和公办中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合并、搬迁的审核 | 审核结果的确定 | A | 规划科 | 李清 | 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科学合理的审核,并采用逐级申报,将审核结果报主管局长,通过局务会研究作出决定。 |
5 | 教育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划拨 | 资金申报 | A | 财务科 规划科 | 李 清 房静敏 | 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科学合理的审核,并采用逐级申报,将审核结果报主管局长,通过局务会研究作出决定并上报,按上级批准数额划拔到使用单位。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6 |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及市直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考核与任免 | 任免人选的提出 | A | 人事科 组干科 | 吴晓玲 武忠恩 |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选拔方案和任免条例规定执行,报局党组审定。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开。 |
7 | 中小学骨干教师、师德标兵评选 | 评选名额的确定 | A | 师训科 | 孟世迪 | 完善评审指标体系,严格评审程序,初评结果局务会研究通过,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 |
8 | 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 | 中标项目的确认 | B | 装备站 | 王建东 |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集中采购中心进行,项目确认由专家组决定。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 |
9 |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备案、学籍管理和毕业证验印 | 入学和毕业资格审核 | B | 职成科 | 吉朝利 | 阳光操作,集中审核,规范办理。 |
10 | 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 取证、处罚情形确定 | B | 社政科 | 李建东 | 亮明身份,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不同意处罚可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11 |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评审结论的确定 | B | 人事科 | 吴晓玲 | 提请市职改办加强评委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规范评审程序,实行责任问责制,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 |
12 | 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工的录用、调动审查、备案 | 招聘、录用人员名单的提出 | B | 人事科 | 吴晓玲 | 严格按照程序向社会公布,加强考试管理,加大监督公开力度。 |
13 | 违法招生行为的处罚 | 处罚意见的提出 | B | 基教科 | 徐晓清 | 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 |
14 | 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小学违法实施义务教育行为的处理 | 处罚意见的提出 | B | 基教科 | 徐晓清 | 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 |
15 | 幼儿园违法实施教育行为的处理 | 处罚意见的提出 | B | 基教科 | 徐晓清 | 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16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理 | 处罚意见的提出 | B | 基教科 | 徐晓清 | 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 |
17 | 普通中学学籍备案管理和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验印 | 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核 | B | 基教科 | 徐晓清 | 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集中审核,规范办理。 |
18 | 拟定实施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招生政策 | 招生计划数额的提出 | B | 基教科 | 徐晓清 | 征求基层意见,科室会议研究,局务会研究,公示监督。 |
19 |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表彰 | 表彰人员的确认 | B | 基教科 职成科 | 徐晓清 吉朝利 | 严格按照在校生人数和指标分配比例,将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优秀班集体等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职业学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增强评选表彰工作的透明度。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20 | 局、委公章的使用与管理 | 公章的使用 | B | 办公室 | 李逢顺 | 机关用章由专人保管,无局、委领导签批一律不予使用,做好用章登记,确保安全。 |
21 | 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处罚 | 处罚意见的提出 | B | 计财科 | 房静敏 | 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 |
22 |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处罚 | 处理意见的提出 | B | 计财科 | 房静敏 | 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 |
23 | 提出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及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事业费专款使用计划 | 预算、计划的提出 | B | 计财科 | 房静敏 | 严格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24 | 中考考务、阅卷、登统及普通中专、中师招生录取审核 | 考试阅卷 | B | 招办 | 于占甲 | 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程序,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配合省考试院组织好考试。 |
25 | 初中毕业与升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 制题及考试成绩的确定 | B | 装备站 | 王建东 | 制定命题相关保密措施,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公示力度,确保每个考生公平竞争。 |
26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 检查结果的确认 | B | 资助中心 | 高庆国 | 配合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就市内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实施监督检查。检查过程和内容要做到公开和公正。 |
27 | 中等学校教师申诉的处理 | 确定申诉处理结论 | C | 社政科 | 李建东 |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案情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对被申诉行为作出维持、修正或撤消的决定。 |
28 | 中等学校学生申诉的处理 | 确定申诉结论 | C | 社政科 | 李建东 |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案情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对被申诉行为作出维持、修正或撤消的决定。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29 | 教育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 复议决定的作出 | C | 社政科 | 李建东 |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案情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对被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维持、修正或撤消的决定。 |
30 |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 | 评估结果的确认 | C | 社政科 | 李建东 | 提前制定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组织专业人员实地检查评估,严格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 |
31 | 教育类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与指导协调教育学术团体的工作 | 审查结果的确认 | C | 社政科 | 李建东 | 按要求审查章程及其他应提交的材料,严格按照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办理,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
32 | 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 | 处分决定的提出 | C | 师训科 | 孟世迪 | 依法取证,科务会研究后,提出处罚意见,提交主管局长作出处罚决定。 |
33 | 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表彰奖励工作 | 受奖名单的确定 | C | 人事科 | 吴晓玲 | 严格推荐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34 | 普及特殊教育县(市、区)评估检查 | 评估结果的确认 | C | 基教科 | 徐晓清 | 1、组织专业力量组成评估小组,实地考查;2、严格按省定评估标准评估;3、局务会研究确认评估结果。 |
35 | 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 | 评估结果的确认 | C | 基教科 | 徐晓清 | 1、制定科学评估标准,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2、组织专业力量组成评估小组,实地考查;3、小组民主评议,形成评估检查意见;4、局务会研究确认评估结果。 |
36 |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 | 评估结果的确认 | C | 职成科 | 吉朝利 | 1、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质量评估标准,并不断加以完善;2、聘请职业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等领域的有关专业组成评估小组;3、评估小组实地考察评估,按照评估标准打分,形成评审意见;4、根据评估小组的评审意见,报主管局长确认评估结果。 |
37 | 职业学校骨干(特色)专业评估和职业教育优质(精品)课程评选 | 骨干专业和优质课程名册的提出 | C | 职成科 | 吉朝利 | 1、制定并不断完善骨干(特色)专业和优质(精品)课程评选标准;2、聘请职业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等领域的有关专家组成评估评选小组;3、对经评估和评选小组评审符合要求的备选专业和课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4、根据评估评选小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报主管局长确认评估结果。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38 | 普通话水平等级的测试 | 测试等级的确认 | C | 语委办 | 王秋芝 | 建立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质检队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等级的准确度。 |
39 | 对下级政府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及中学以下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 评估结果的确认 | C | 督导室 | 张文清 | 督促、指导、评估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提高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中学及中学以下教育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
40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地方教材或地方选用教材的审定 | 审定结果的确认 | C | 师训科 | 孟世迪 | 严格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 |
41 |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中考生、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 | 处理意见的提出 | C | 招办 | 于占甲 | 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42 |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及设备招标的协调指导、评估检查 | 评估结果的确认 | C | 装备站 | 王建东 | 认真执行评估标准,严格评估程序,严肃纪律,加大公开力度,增加透明度。 |
序号 | 职权名称 | 主要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 控 措 施 |
43 | 自制教具鉴定、评选、推广 | 获奖项目的提出 | C | 装备站 | 王建东 | 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公示评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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