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68832/2015-4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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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2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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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1120141231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2014年我委研究制定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4年,我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定了《市发改委行政权力清单》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布。2014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13项,依法办理行政处罚事项1项,已全部按时通过网站公开。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对全委50余项业务进行了梳理,编写印发了《业务办事指南》。该《指南》将各项业务的名称、主办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姓名电话、办理依据、提交材料清单及监督部门进行明示。目前《指南》已印发 2万余册,向全市各界无偿发放。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1)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熟悉发改工作,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沟通表达能力的委领导担任。(2)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410月份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通知公告办事公开工作动态互动平台12个板块,并根据工作职能对我委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总体规划、重点项目、经济运行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积极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传播主流声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1条,其中项目审批信息313条,工作动态信息56条,政策法规信息25条,领导动态信息2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1起,经上级部门查证,维持我委行政行为。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仍需不断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如何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矛盾有待进一步探索;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通畅,群众满意。

2.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