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404796340/2015-4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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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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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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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加强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对于控制新污染源产生,避免环境持续恶化具有重要意义。但与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相比,一些县市区环保部门在新建项目检查上,责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对建设项目的检查流于形式,要求不高,该看的没看,该查的没查,甚至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的批复了试生产,最终导致一些项目迟迟不能通过验收。这不仅影响了环保部门的形象,而且也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且也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对企业新建项目的检查,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密检查频次,规范检查程序,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

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本辖区内的A类项目从通过审批到验收前(包括试生产阶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有至少两名正式执法人员,做好笔录,并填写《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

二、明确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确保各项环评要求落到实处

(一)从总体上检查企业的产品、规模、建设地点、平面布局是否与环评一致。

(二)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生产线及主要设备的数量与规格是否与环评一致;按生产工艺流程检查水、气、声、渣各排污节点及相应治理措施,要留意可能产生污染的环节、管道走向、废水废气的收集效果等。

(三)对治理设施进行核查。重点对照“三同时”验收一览表,一看有没有、二看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如废水要注意加药装置、回流装置、防渗措施等;废气要注意排气筒数量及高度,吸附塔、喷淋塔的规格等;危废间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各项规定。

(四)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的内容包括:(1)车间、厂区地面、工作地面、罐区、排水管道、各收水池等防渗措施是否达到相关要求;(2)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雨水收集池等的大小,事故水是否能够顺利流入事故池;(3)厂区是否进行了雨污分流。

(五)其他需检查的内容,包括卫生防护距离,相关部门或政府承诺落实情况以及各项环保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等。

三、严格把关,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复试生产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防治污染的各项措施真正达到相关要求,各检查档案、资料齐全后方可批准试生产,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检查留痕,完善档案,确保每个项目都经得起各级部门的检查

对每个建设项目要制作监管档案以备核查,包括每个月的《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试生产前检查报告、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以及相关处理情况等相关材料。同时,充分发挥“三同时”动态管理系统的作用,各阶段检查情况均应录入该系统。对于需要验收而未录入“三同时”动态管理系统的项目原则上将不予验收。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保证检查质量

各县市区必须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要精通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标准,了解具体项目环评各阶段的具体要求,熟悉企业生产工艺、治理措施,切实履行好环保职责。

附件:《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2014年12月30日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30日印  

_________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编号 

企业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产品、产量

 

建设地址

 

现场检查内容

项目建设进度:

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涉及政府、相关部门承诺的,承诺落实情况

 

有卫生防护距离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有无敏感点情况 

 

有无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

 

负责人

签字

现场执法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盖章)

 

此表作为建设项目监管档案,由审批科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