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政务办关于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 | 索 引 号: | 75751533X/2015-1413263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衡政务通字[2015]8号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5年04月20日 |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有效性: |
语音播报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封宝国(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成 员:姜俊岗、刘华宇、郑丹、刘翔、苑芳、李春英、
孙荣健、孙丽君、刘伯达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承办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保密工作。
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上级对保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政务办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和措施。
(三)督促检查各科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别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对各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分院定密工作的持久开展。
(五)组织、协调对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六)定期研究和分析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七)各成员负责所在部门的保密工作,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和反映保密工作情况。
(八)负责政务办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