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01069077/2015-1718582
发布机构: 衡水市卫生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27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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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重要部署,以构建卫生系统党建和行业作风新常态为保障,以全面深化医改为中心,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内涵建设和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管理服务能力、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中医药服务能力,狠抓改革攻坚,强化创新驱动,全面完成“十二五”和深化医改任务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将医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在巩固完善保基本、强基层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强化医改办协调牵头作用,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改革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价格机制、采购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631”补偿政策,合理弥补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深化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合理核定、动态调整人员编制总量的基础上,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符合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探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强化机制建设,市级层面重点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机制、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两个文件的出台;县级层面加快制定和完善各项人事编制、绩效考核、财政投入、法人治理等机制。(局医改办牵头,人事科、规财科、医政科、基妇科、中医科、药政科参与落实)

  (二)强化行业监管,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增长。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防止公立医院盲目扩张,举债建设。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推动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积极开展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工作。建立控费目标责任制,实行医疗费用定期通报制度及超常约谈制度,将控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医政科、中医科分别负责,法监科、规财科参与落实)

  (三)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110元,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市级新农合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完善跨县异地就医核查和结算机制。巩固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实施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考评工作。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次均费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收(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扩大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范围。(新农合管理中心、医政科、基妇科分别负责,规财科、药政科、中医科参与落实)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确保新旧采购目录平稳过渡,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各医疗机构议价过程的监督,保证自主议价采购工作公开透明,严查网下私采。严格控制基药占比,推进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大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监管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鼓励和支持基层探索降低药品及耗材价格、保障供应的有效机制,确保药品和耗材采购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药政科、基妇科分别负责,医政科、中医科参与落实)

  (五)启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每个县(市、区)年内创建两所以上。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管理,不断规范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加强村医培训管理,加快落实村医待遇的多渠道补偿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保持99%以上。(基妇科牵头,人事科、规财科、科教科、中医科参与落实)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新增经费补助重点向基层和村医倾斜,确保村医补助不少于48%。继续实施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综合改革,逐步建立项目管理新模式、实行资金支付新方式、形成有序竞争服务运行新机制、创新绩效考核的新方法,全面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基妇科、疾控科、中医科分别负责,规财科参与落实)

  (七)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招录方式。逐步完善“5+3”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做好基层卫生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继续做好大专学历教育工作,提升基层医生的能力水平。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开展学科周期评审工作。积极做好269项市级继教项目和86项省级继教项目的实施,继续完善全市继教工作信息化管理。配合人社(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人事科、科教科、医政科分别负责,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八)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实施《衡水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区域、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县级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推进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和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继续做好埃博拉出血热及H7N9人禽流感等防控工作,落实突发急性传染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应对措施。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应急办牵头,疾控科、医政科、法监科、中医科参与落实)

  (九)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持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态势。完成“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做好消除疟疾考评工作,加强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遏制局部传染病疫情高发势头。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保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敏感性。巩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全市80%农村和全部城镇接种门诊要实现日接种,保证城乡适龄儿童获得及时免疫服务,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麻疹疫苗两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保持脊髓灰质炎疫苗高接种率水平,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5年以县为单位新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不少于3个。加强慢性病风险因素监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做好环境卫生监测、死因监测、心血管疾病监测、脑卒中筛查干预和口腔疾病防治等项目,做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治疗率。(疾控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责任追究和考核评价等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4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各委员部门进一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问责机制。继续做好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强力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按照2015年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集中连片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改厕技术指导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农村改厕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检查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加大各类主题健康日和公共场所控烟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爱卫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配合)

  (十一)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进一步健全产前筛查网络,完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设备配备及工作流程,努力提高筛查率。继续做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叶酸补服、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城乡全覆盖。强化母婴保健服务监管,开展产科安全质量专项督导检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法律证件管理。巩固完善爱婴医院创建成果。继续开展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和示范孕妇学校“双百”创建活动,努力降低剖宫产率。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和儿童救治、转诊机制,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基妇科牵头,规财科、医政科、中医科参与落实)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由省级下放到市级的承接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跟踪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实现全覆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范围覆盖到全市11个县市区,市级设置病原检验哨点医院,加强哨点医院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交流、风险隐患信息通报制度,提高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法监科牵头,规财科参与落实)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抓住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机遇,加快推动社会办医工作。按照国家京津冀一体化工作要求,深入落实“京冀”、“津冀”等医疗卫生合作协议,以积极争取京津医院到衡水设立分院、专科共建、人才培养、远程医疗等为抓手,谋划打造互补性强、一体化程度高、共赢效益好的医疗卫生协同发展项目。按照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放宽举办主体、服务领域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逐步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力争提高2-3个百分点。积极探索分级诊疗新模式。(医政科、基妇科、中医科分别负责 )

  (十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落实疾病诊疗规范,强化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做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重点帮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相关短板专业,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口支援内容,逐步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援受双方积极性。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加强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做好重要医疗保障工作。(医政科牵头,基妇科、中医科参与落实)

  (十五)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为期三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落实和创新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措施,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继续推进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持续开展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医政科牵头,基妇科、党办室、中医科参与落实)

  (十六)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活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合理用药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临床路径应用工作,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完善重点技术规范化培训体系。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及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有效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及医师、护士注册管理。推进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尽快建成我市120急救指挥平台。(医政科牵头,基妇科、规财科、法监科、中医科、人事科参与落实)

  (十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推动“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卫生行业的满意度。(医政科牵头,党办室、中医科参与落实)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十八)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启动“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出台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抓好中医药发展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活动。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中医医疗联合体、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推广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及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已下达投资计划、尚未开工的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督导检查。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国医堂”建设,加快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分别向乡、村医务人员推广10项、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完善提升“治未病”服务功能。做好二级中医医院评审迎评工作,深化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落实国家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医护理特色优势,提高中医护理能力。继续实施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继续开展 “百院千场健康大讲堂”活动,推进中医药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中医科负责落实,规财科、基妇科等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五、加强卫生法治建设

  (十九)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坚持法治思维,将法治思维融入卫生整体工作部署与推动之中。积极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法监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强化卫生监督。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卫生监督机构编制、待遇政策落实,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开展对《献血法》、《精神卫生法》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十二五”目标,强化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学校落实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措施。(法监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六、强化卫生保障能力

  (二十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做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顶层设计。坚持开门搞规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全系统建言献策和意见建议活动,营造编制《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社会氛围。稳步推进“十三五”卫生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尽快下发实施。(规财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医改和卫生投入的政策及责任,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医改重大项目支出所需资金,争取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组织开展2015年卫生项目督导检查,重点加大新农合、基本和重大公卫等重点项目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加强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完善相关审计制度,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继续做好卫生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推进财务网络直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岗位廉政监督,严查违规违纪行为。(规财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三)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卫生信息化队伍建设,强化全市卫生信息化工作监管,按照国家卫生数据标准严格医疗机构信息化项目准入;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市级卫生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开展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居民健康卡发放。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分时段预约诊疗和其他信息化惠民项目,以信息化手段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组织开展培训,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防范水平。(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为主题,多形式、多角度展示卫生改革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强化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传递行业正能量。做好重点工作、重大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四位一体”(日常的新闻发布工作,宣传衡水工作,境内外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与接待工作,舆情研判及突发事件舆论危机引导处置等四项工作于一体)外宣工作体系。(党办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七、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二十五)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快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步伐,在全市推广阜城县农村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广泛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努力抓好备灾救灾、人道救助、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青少年红十字、社区红十字服务等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红十字会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的落实,建立反对“四风”长效机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选树基层先进典型。扎实开展扶贫帮困“春雨行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学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党办室、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七)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严肃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认真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强化医疗卫生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患者回访中心标准化建设。坚决打击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严厉查办新农合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驻局监察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八)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监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职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大力简政放权。坚持实施“体制机制制度加入科技融入文化”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防范廉洁风险的科学化水平,形成不能、不想、不敢腐的长效机制。(驻局监察室、法监科分别负责,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九)加强卫生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卫生系统信访工作,完善接访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稳定。(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十)加强和创新援外医疗工作,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合作项目。继续做好卫生援藏、援疆等工作。加大卫生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关标准化管理、软件正版化、行政审批等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干部保健、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