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对2015年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通过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1069050/2015-1889014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教育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09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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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学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县评审推荐,市评委会审查,认定市级学科名师38人,市级骨干教师150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市教育局承诺对异议提出者信息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120088。
衡水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