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01068939/2016-1947846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国土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19日 |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语音播报
衡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方案》由衡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本年度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深入贯彻《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努力结合实际。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到各科室及分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并且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衡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开办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操作,由局信息中心实施,并由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本着“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建立了“的原则,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2、除按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建立的专栏,用于公开比较敏感的征地信息,内容包括依法申请公开最多的一书四方案、拆迁补偿等信息,以及三公经费等。本年度共录入信息1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3个。其中转办到县局3个,不存在信息3个,不属于我局产生的信息2个,依法回复5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费用。本单位支出邮寄及EMS快递等费用44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本单位发生2宗由政务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并依法回复,发生1宗行政诉讼败诉,并依据判决予以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一人,负责网站建设更新,主动公开以及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等工作,人员继续加强。
衡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