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烟草专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47468/2016-1949333
发布机构: 衡水市烟草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年02月24日
主题分类: 有效性:
衡水市烟草专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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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衡水市烟草专卖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衡水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健全机制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资料移交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制度和年度报告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适时更新。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经严格审查后应对外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开查询地点公开政务信息外,我们利用行业内部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网站建设的重要平台,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面向社会宣传烟草政策法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信息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同时,对于公开的信息,按照政策法规制度依法进行公开。

  通过“中国衡水”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我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共4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发放烟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2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衡水市烟草专卖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内容、形式、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2016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三)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充实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