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68832/2016-1955420
发布机构: 衡水市发改委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年02月25日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有效性: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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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机制,重新修订了《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部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我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信息公开。制定了《市发改委行政权力清单》、《市发改委责任清单》、《市发改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监管清单》、《衡水市产业负面清单》等,并在委门户网站或中国·衡水网站公布;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情况,《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4年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等均在委门户网站或中国·衡水网站公布

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起草制定的《衡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转发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不断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多渠道开展信息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全面立体开展宣传。与衡水日报合作,开辟发展与改革专栏,对我市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洁净型煤推广、经济社会发展调研课题、十三五规划征文等情况进行系列报道。与市有线电视台合作,对推广使用洁净型煤进行飞播字幕宣传。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其中项目审批类信息136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类信息12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财务管理类信息3条,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发布新闻宣传稿件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邮寄申请13件,现场申请2件。根据申请内容,全部为审批类信息。

对接收的1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其中,同意公开信息2件,信息不存在8件,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我委未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委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通畅,群众满意。

2.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适时修正、更新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加强业务政策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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