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农牧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68971/2016-1959958
发布机构: 衡水市农牧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8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衡水市农牧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语音播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衡水市商务局编制(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衡水市农牧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事关大局的大事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商家荣任组长,调研员陈桂荣任副组长,并明确了由局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汇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公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首要任务。2015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则,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即:局发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农牧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农牧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各类农牧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执行情况;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化。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我局利用衡水农牧网站,向社会公布农牧局行政职能和各科室工作职能,并介绍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及时将农牧工作和农牧动态进行发布,让社会知晓和了解农牧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同时,我局还通过中国·衡水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分工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尤其对涉及我局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到政府网站,让广大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共发布各类信息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费用。

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市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未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资料。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尽管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三是招商引资方面的业务信息上传发布较少。

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有效地推进。一是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等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公开信息的一致性,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四是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全面梳理和整理商务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更新商务信息,提高农牧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