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市直幼儿园招生公告 索 引 号: 001069050/2016-2000576
发布机构: 衡水市教育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市直幼儿园招生公告

语音播报

衡水市第一幼儿园、衡水市第二幼儿园招生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衡水市第一幼儿园、衡水市第二幼儿园制定了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招生年龄

  年满三周岁(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的学龄前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原桃城区行政区所属中心城区(即桃城区、工业新区城区直属小学服务范围内)具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地理位置原则上为西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北外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不含彭杜、河沿、赵圈、麻森、邓庄等周边乡镇和河东办事处所属乡村户籍适龄儿童)。

  2.上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上述区域内的居住证;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有其一即可,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③上述区域内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满一年)。

  二、报名时间

  2016年报名时间为:6月23日-25日,每天9:00-17:00。

  三、报名形式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衡水市第一幼儿园、衡水市第二幼儿园网站上的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xx年衡水市第一幼儿园、衡水市第二幼儿园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要求事项,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家长进入报名系统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家长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每名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限报1所市直幼儿园,多报将取消市直幼儿园录取资格。

  五、录取程序

  (一)随机摇号录取。衡水市第一幼儿园、衡水市第二幼儿园同时对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进行随机摇号录取。摇号现场须有监督人员在场,包括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公证处公证人员、家长代表(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

  (二)核实相关材料。 通过摇号预录的幼儿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带幼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预录幼儿园进行信息现场审核确认登记。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需提供户主户口页和幼儿户口页;祖孙三代同住且户主为祖辈的,除提供户主户口页和幼儿户口页外,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上的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户口页);

  2.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持证人原则上为幼儿父母,祖孙三代同住的,除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外,还需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

  3.幼儿出生证 ;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还需提供报名时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

  证件材料不全、虚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审核手续、幼儿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幼儿面试(残疾筛查);

  (四)领取儿童健康检查表,到市妇幼保健院体检;

  (五)通过面试及体检合格者领取录取通知书。

  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方案自2016年秋季招生起执行。市直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一次,春季不招生。

  详情请及时关注各幼儿园网站。

  咨询电话:

衡水市第一幼儿园2063960

  衡水市第二幼儿园2199808

  衡水市第一幼儿园   衡水市第二幼儿园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