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68998/2017-2157645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水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1日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有效性:
衡水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语音播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衡水市水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促进了水务工作科学发展。

  (一)领导体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局办公室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通过健全体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落实“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衡水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衡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衡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道路。

  (三)媒体宣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媒体宣传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加强我局的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市民通过门户网站、短信、媒体等方式关注水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水务系统的相关活动。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6年底,我局在中国衡水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0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规划总结2条,工作动态20条,行政执法3条,财政财务20条,统计信息2条,办事指南1条,动态公开20条。

  我局在本局的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58条。其中:水务要闻28条,专题报道22条,特别报道8条,公告7条,信息通告48条,其他信息45条。

  (二)公开的形式

  衡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xxgk.hengshui.gov.cn)和衡水市水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hsswj.gov.cn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衡水市水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衡水市水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衡水市水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7年,市水务局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管理体制上,要根据《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体制。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