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9077/2017-2181491
发布机构: 衡水市卫计委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1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衡水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语音播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严肃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衡水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中心,持续推动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服务管理能力提升,着力抓好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健康促进、健康扶贫、信息化服务等惠民实事,加大项目投资力度,营造“全方位、全周期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良好环境,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改革重点,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认真抓好冀州区、阜城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创建评价工作,稳步扩大示范县创建活动覆盖面。扎实推进8家城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绩效考核、人事薪酬、编制管理、支付方式等系列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探索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工作,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牵头领导:王志强,牵头科室:体改科,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中医科、人事科、规财科)

(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在故城、冀州、阜城、枣强、武强扎实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以慢性病分级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明确区分各级医院诊疗能力、收治范围、病种、急慢病症等,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上下畅通的协作机制和合理有序的诊疗秩序,力争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到90%左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健全考核机制,年底前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综合运用医保、价格、宣传等引导手段,有效落实双向转诊机制。鼓励建立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资产整合型医联体或资源共享、技术协作为重点的医联体,重点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县乡人员、业务、财务“三统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纽带的医疗共同体。推动专科联盟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加强医保衔接,明确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签约服务、全科医生待遇等政策,探索与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责任科室:体改科、中医科、基层卫生科、规财科)

(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构建基层卫生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三重保障机制。持续强化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改善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加强人才、技术、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继续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机制,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机构建设,推动医师多点执业。(牵头领导:王志强,牵头科室:体改科,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科)

(四)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相关政策,积极推行“一品两规”、重点药品监控和药品采购“两票制”。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体系,推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逐步扩大短缺药品监测点范围。加强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开展跟踪监控、超常预警,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规范用药行为。(牵头领导:卢立群,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责任科室:体改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

(五)健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大案要案办理数量和质量。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强力打击“非法行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两非”等重大案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督抽检,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继续推进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督信息公开。(牵头领导:李光汝,牵头科室:法监科)

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全程服务管理

(六)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强化人口责任目标管理,建立重点管理乡镇制度,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出生,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6.53‰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92%以上,出生统计求实率95%以上的责任目标。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明确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计生办、村专干、小组长工作职责。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继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回访中心服务运行机制,开展“多证合一”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开展新国优“回头看”活动,巩固示范县创建成果。(牵头领导:贾春清,牵头科室:基层指导科)

(七)促进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贴标准,计生失独家庭每月补贴由340元增加到7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月补贴由270元增加到500元。积极实施“健康家庭行动”和“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助推家庭发展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确保省级医养结合试点武邑县医院、武强县马头村完成阶段任务,50%以上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服务的便利通道,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优化人口结构。做好失独家庭心理疏导,落实联系人制度。抓好“亲情关爱、精准帮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计生特殊家庭行动,打造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推广计生家庭住院护工补贴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新市民健康城市行”,启动“健康教育促进动车组”,加强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健康关爱,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加强县乡计生协组织和能力建设,积极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六项重点任务”,引导群众广泛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牵头领导:卢立群,牵头科室:家庭发展科,责任科室:流动人口科、基层卫生科、计生协)

(八)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融合,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做好生育全程妇幼健康服务,深入实施“以事定费、费随事走”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孕产妇建档首诊一体化管理。健全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确保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婚前保健、增补叶酸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系列服务,完善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开展孕妇免费唐氏筛查。实施遗传代谢病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减少重大出生缺陷。加强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技术管理,严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支持母乳喂养。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深化督导评估。(牵头领导:李长春,牵头科室:妇幼健康科)

三、强化健康惠民,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九)借力协同发展,推进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利用衡水湖生态品牌优势,建设面向京津冀的森林康养游、周末游和休闲健身目的地。以健康养老服务业、健康旅游业和医疗服务业为重点,着力打造“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基地。积极开展“十三五”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全力推进哈院、市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牵头领导:王志强,牵头科室:体改科)

(十)强化医疗协作,推动区域信息互认共享。承接优质医疗资源转移,坚持“开放办院、合作办院”,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动“院院”联合、引进优势专科、开展共建共管。完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加快推进与京津医疗卫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健康信息跨区域跨机构共享。组织首批开展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哈院和市四院参加定期质控检查,落实监管长效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责任科室:中医科)

(十一)加强卫生技术人才交流协作。与京津地区在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加强我市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医师跨区域多点执业工作,探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流动机制,促进区域人才资源交流共通。(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科教科,责任科室:人事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

(十二)协同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京津冀药品联合采购机制,开展京津冀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牵头领导:卢立群,牵头科室:基层卫生科)

四、坚持预防为主,营造良好健康环境

(十三)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扎实推进全面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加强基层健康教育网底建设,开展基层计生人员承担健康教育职责岗位培训。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和健康促进场所创建,打造无烟健康环境,依托“卫生计生专刊”“健康衡水”微信公众号,打造全媒体权威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健康知识传播影响力。(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科教科,责任科室:爱卫办、基层卫生科、基层指导科)

(十四)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县域间、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增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能力,提高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宣传活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应急办)

(十五)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综合防控,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继续保持全市疫情总体稳定。落实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措施,推动艾滋病自我检测。推进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强化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确保为群众提供及时方便、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牵头领导:刘海河,牵头科室:疾控科)

(十六)加强慢性病风险因素监测。加强慢性病风险因素监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积极做好癌症早诊早治、心血管病和脑卒中筛查、肿瘤登记、死因监测、营养监测等项目。推进精神卫生管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提高检出率和管理治疗率,加强居民碘营养状况、重点职业病、放射卫生、饮用水水质等监测评估工作。(牵头领导:刘海河,牵头科室:疾控科)

(十七)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贯彻《食品安全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活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报告管理。(牵头领导:李光汝,牵头科室:法监科)

(十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实施美丽乡村无害化农村厕所改造专项行动,全市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2%。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设健康环境。(牵头领导:陈和品,牵头科室:爱卫办)

五、优化健康服务,有效保障群众医疗安全质量

(十九)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完善质控体系建设,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有效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强化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加强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开展诊疗合理性评价,规范诊疗行为,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规范临床用血管理,确保血液供应和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和院前急救管理机制。(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责任科室:中医科、基层卫生科)

(二十)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贯彻中央、省和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对贫困患者实行“一免三减”,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和先心病、白血病救助工程,着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活动,加强贫困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防控、妇幼健康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行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等帮扶救助。(牵头领导:韩俊清,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科教科、疾控科、妇幼健康科、基层卫生科、家庭发展科、计生协)

(二十一)深入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置制度、应急反应机制和涉医案件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力争2017年底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加大对涉医案事件打击力度,坚决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广大患者合法权益。(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责任科室:中医科、基层卫生科

六、贯彻中医药政策规划,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步伐

(二十二)完善政策机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开展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差别化的中医药政策措施。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加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实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牵头领导:刘海河,牵头科室:中医科)

(二十三)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深化健康大讲堂活动,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深化中医医养结合工作试点,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牵头领导:刘海河,牵头科室:中医科)

七、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

(二十四)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宣贯卫生标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牵头领导:李光汝,牵头科室:法监科)

(二十五)加大政府投入,强化协调联动。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积极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卫生总费用、病种费用、政府投入、价格和成本监测,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公立医院预算和成本核算管理。(牵头领导:王志强,牵头科室:体改科,责任科室:规财科

(二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落实《河北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深入推进“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推进卫生计生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专项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促进优秀、成熟、适宜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及时向基层“下沉”。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促进医学教育培养规模与卫生人才需求有效衔接。(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科教科,责任科室:人事科)

(二十七)强化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三大基础数据库和分级诊疗系统平台建设,推动居民健康卡项目试点工作,理顺制发卡流程,完善用卡环境,探索“互联网+健康”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深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搭建市县乡村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强统计监测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卫生计生统计网络直报、医改监测、出生人口监测,全面提升数据统计质量。(牵头领导:王志强,牵头科室:信息中心,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基层指导科、体改科、规财科)

(二十八)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持续开展政策解读、高层倡导和社会动员,积极做好健康扶贫、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婚育新风、重大活动、健康节日纪念日等主题宣传,加大医改政策、典型经验、改革成效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及群众就医感受,主动引导舆论,营造深化医改、改革计生服务管理有利氛围。创新互联网舆论引导方式,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推动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和宣传阵地建设。(牵头领导:曹双清,牵头科室:科教科)

(二十九)全面提升政务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解决基层与实际困难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升答复质量。加强政务信息上报,及时反映各地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服务。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群众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牵头领导:王志强,牵头科室:办公室)

(三十)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思想政治、纪律、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九不准”,推动卫生计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提升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服务宗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好转。(牵头领导:姜寿信,牵头科室:党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