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01069114/2017-2287536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民宗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有效性:
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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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制办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近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将其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抓紧抓实。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对领导小组进行更新。今年以来,局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法制办要求,结合《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动态调整清单。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的实际,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对外公布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按照上级机关的清单明细,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补充完善。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业务科室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关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我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清单,制定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法制审核流程图,修订执法人员、执法事项、音像记录、随机抽查、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五项清单,并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配齐硬件设备,按规格标准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和摄像机。严格执行《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紧盯任务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效衔接,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成立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指派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完成一单两库制定工作,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规、规章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三、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制定部门领导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全年安排领导干部学法5次。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坚持民宗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每两周组织局领导干部、业务科室人员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参加省厅、市法制办组织开展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民宗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印制新《条例》单行本,分发到基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新增执法人员2名,市局7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考试。市局组织执法人员考试1次,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干部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1期。12月4日,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了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300余册,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工作

今年,市局多次组织各类会议、培训班,增强宗教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6月,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参训人员近80人,对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了重点学习。把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召开全市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10月份,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发放《条例》单行本,普及新《条例》,掀起学习高潮。推动宗教团体加强组织建设,相继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2次,安排部署了建章立制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宗教界学习宪法及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其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切实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五、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 》,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减少行政决策失误,保证行政决策质量。创新执法方式,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全力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宗教工作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编发工作动态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行政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六、促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进程

工作中,将依法行政与实际相结合,紧盯民宗工作要点,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进程。一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对全市清真食品摊点进行了摸底,对重点地方进行了专题调研,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账。二是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扎实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内部人员、财务、大型宗教活动等管理制度,提升自我管理能力,我市3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被省表彰。三是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切实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开展民族宗教“促和谐保稳定”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依法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当前,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把法治思维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确保《纲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