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烟草专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047468/2018-2298070
发布机构: 衡水市烟草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衡水市烟草专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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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衡水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健全机制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资料移交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等,规范了工作流程,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网络维护、适时更新。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经严格审查后应对外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网站建设的重要平台,面向社会宣传烟草政策法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信息内容丰富,依法依规公开。

  通过“中国衡水”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2017年,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共3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发放烟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于拓展,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2018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三)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充实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