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民政局2017年工作情况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索 引 号: 001068920/2018-2310367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民政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主题分类: 有效性:
衡水市民政局2017年工作情况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语音播报

  今年以来,衡水市民政系统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为主线,紧紧围绕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的目标要求,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促发展,有力提升了全市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水平,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以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初见成效

  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和闭幕以后,我们采取同步学习+专题讨论的方法,组织干部职工看新闻、读报纸、学讲话、谈体会,夯实了大家牢记使命、接续奋斗的思想基础,激发了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期间,局理论中心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在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构建两个体系、完善四项制度、补齐两个短板”的贯彻落实措施。即:

  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制度机制;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编密织牢兜底民生安全网;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扩大供给、完善制度”的工作思路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推进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儿童福利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为原则,全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保障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巩固扩大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果收获,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贫、永远脱贫,坚决不让一名困难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完善慈善事业制度,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的原则,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力量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完善优抚安置制度,积极解决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补齐社区建设短板,提高社区群众生活质量;补齐养老服务业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以新理论指导新实践,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面对今年涉军政策落实与脱贫攻坚任务双重叠加,市、县工作力量普遍薄弱的实际,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抓手,强化统筹协调,狠抓督导落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稳扎稳打、步步为赢,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涉军政策全部落实。在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的集中攻坚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采取全面建档立卡、逐人分析排查的方法和同类问题集中解决、个别问题重点办理的原则,建档立卡27704人,妥善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12774例,投入资金12.2亿元。帮扶解困方面,安排公益岗位1225个,走访慰问9723人次,临时救助570人次,大病医疗救助58人次,纳入低保419人,解决住房困难56人,解决拖欠工资30人。

  (二)社会救助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定实施了《衡水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搭建起了政府牵头、民政负责、部门协同的低保工作框架体系和低保与扶贫双向对接、相互促进的制度机制。截至9月底,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552元/年和3605元/年,完成了省定目标。全市县级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100%乡镇(办事处)建立办事机构,100%行政村设立村级民政专干。实现了县有协调机制、乡有办事机构和统计台账、村有专人负责和花名册、户有救助证和资金发放卡的“四有”初步目标。

  (三)及时完成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2016年,全市23.6万人次受灾,倒塌房屋30间(枣强县12间、武邑县2间、武强县16间),一般损坏房屋344间,农作物受灾2.8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未发生因灾人员伤亡。2017年,全市31.1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未发生因灾人员伤亡。灾情发生后,我们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放在工作的首位,严格按要求完成受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保障工作。

  (四)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近年来,我们按照“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的原则,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16家,养老床位1.4万张,分别比“十二五”末增长了18%和23%。财政出资75.2万元为1.88万名特殊群体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险。在全省率先启动的《中心城区养老设施规划(2016-2030)》已通过专家评审。社会普遍关注的阜城县“以地养老”模式正在逐步推广。市级示范性老年公寓、故城县心怡天健等养老服务项目年底前将相继交付使用,市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中,这些重点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后,将助推我市养老服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在今年开展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我们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原则和“全面排查、重点督查;立行立改、集中整改;精准施策、综合施治”的工作方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管理、改造环境、拓展服务功能等工作,解决养老院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照料、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300多例,有效提升了养老院的服务水平,省民政厅先后下发三次工作通报,均对我市工作给予肯定。

  (五)持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市级和3个重点县设有救助管理机构,内设床位44张,其余8县在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设有救助床位。市级确定了明确的救助分工,常规病人由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救治,传染病人由市三院救治,精神病人由市精神病医院救治,一般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负责,病人由相关机构治愈后交救助管理部门。今年已救助2692人,滞留人员66人,其中,安置在社会养老机构61人。进一步完善了救助、寻亲、安置等政策和操作规范。加强站外托养管理,制定了站外托养管理办法,托养单位通过社会招标确定,救助管理机构每周一巡视,不定期抽查,托养机构定期向救助管理机构报告情况。承接北京市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托养合作项目,分七批接收北京受助人员488人,受到北京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组织托养单位在此召开了现场会。

  (六)大力推进基层能力建设。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印发了实施意见。先后两批组织到曲阳进行了学习,高标准打造试点,近日将在景县召开现场会,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目标。

  三、以新任务推动新事业,让十九大精神在衡水落地生根

  为尽快让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计划从社区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入手,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分别制定短期和中长期工作规划,实现短期有较大提升,中长期持续发展的目标。

  将社区建设作为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形成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为主导、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为补充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治理格局。实现社区工作“七有”:有管理机构、有工作场地、有人员、有运行机制、有纪律保障、有奖惩、有出路。以党建为统领,成立党委领导下的社区建设工作常设机构,以顶层设计引领和基层实践推动相结合,打造一批现代化高标准社区试点,然后在全市推开。试点建设面向服务对象,突出自身特点,老旧小区、下岗职工和残疾人聚集小区、老年人集中小区,新兴小区等不同类型,分别开展不同的服务项目,满足小区群众需求。目前十个试点已基本建成,相关配套文件陆续出台,近期将召开全市现场观摩大会。

  加大机构养老建设的力度。在城市,在推进公办机构建设的同时,撬动民间资本投入,每年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在农村,搞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营,重点推广阜城县“以地养老”经验,立足衡水广大农村实际,开辟农村现代化养老新天地。通过第三方出资建设农村互助养老院,住房建成后按成本价卖给村里的老人,将老人原有的土地和宅基地(含地上建筑),以略高于村民公认的价格收归集体使用,老人获得土地流转的收入和“互助幸福院”新住房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并补交(退)两套房之间的差价。

  建设北斗关爱平台。探索同北斗航天卫星应用科技集团合作,将北斗科技服务引入社区建设、养老服务领域,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打造区域性大数据服务体系,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机制。在三留守关爱、社区网格化管理、特殊人群帮扶等方面拓展服务。

  四、以新精神完成新任务,积极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

  (一)严格按照政策做好涉军各项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做好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准备工作;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对近年来退役士兵安置、落实待遇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实行“阳光安置”。

  (二)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高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水平。按照市委“一问责八清理”工作部署中的阶段工作任务,继续做好“小金库”、政会不分、放管服等专项清理后续阶段工作,为社会组织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为老服务,树立衡水老龄服务品牌。一是抓好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助老安康工程”,加快爱心护理工程和示范基地建设,到2018年底,新增1家以上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二是做好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月”活动,继续开展贫困老年人慰问、老年文体巡回演出、资助老年文艺团体、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第二届中老年才艺大赛等活动。三是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老龄委协调联络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减灾救灾能力,做好各项备灾工作。一是做好新灾备灾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确保2018年新灾应对各项措施能够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冬春期间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不出问题。三是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每个县市区都确定1个乡镇或村(社区)开展演练。四是加强减灾救灾备灾能力建设,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五是试点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争取尽快纳入省试点范畴。

  (五)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创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二是完成“村改居”任务。三是以城乡社区治理为载体,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新体系,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区物管机制、提高社区网格化服务成效、建立社区协商机制、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四是推行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试点工作,探索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体系。

  (六)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提高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开展星级评定工作,调动养老机构提高办院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七)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一是稳步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依靠父母和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等人群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增强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努力实现“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配置2—3名社会救助专职人员,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配备3—5名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的目标。三是加强低保信息系统建设。做到动态管理、及时准确,确保低保信息系统与规划财务统计台账数据一致。四是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水平。继续抓好以“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加大公办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力度,优先安排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年底前该类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以上。五是指导和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大冬季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救助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冻伤、冻死等非正常问题,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站外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