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索 引 号: 001068920/2018-2310424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民政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主题分类: 有效性:
衡水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语音播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持续稳定,依据中央、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成效

衡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地处河北冲积平原,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历来是自然灾害多发区,每年因干旱、风雹、洪涝、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都会给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十二五”期间,全市主要遭受了干旱、风雹、洪涝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累计造成643.52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87.46万公顷,倒损房屋3356间,直接经济损失50.76亿元,严重影响着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始终坚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综合管理体系,加强完善减灾委员会职能,全面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提升管理协调能力;建立健全数据信息体系,定期召开减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研判自然灾害发生趋势,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灾情管理水平,提升分析掌控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救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形成从市到县、乡镇、村(社区)的四级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基础设施体系,全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继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救援队伍体系,整合现有救援队伍和力量,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专业救灾队伍,提升协调作战能力;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以“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契机,依托部门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升防范自救能力;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和管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与新挑战。一是灾害风险比较复杂。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异常天气事件呈明显增多的趋势,灾害具有突发性、反常性和难以预见性,局部地区有发生地震灾害的风险。二是部门自身能力不足。减灾救灾机制不完善,灾害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灾害重视程度不够,对可能发生大的自然灾害认识不足,常备不懈的思想不够牢固;协调能力不强,习惯等待上级分配资源,争取本级资源不够,制约了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水平;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不够、演练不到位等。三是社会防灾减灾基础不强。防灾减灾财力投入不足,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城乡基础设施和住房抗灾水平还不够高,小灾害大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要求。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发生新变化,对减灾救灾保障水平、覆盖范围、管理服务等提出新期盼。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遵循自然规律,通过减轻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各领域、全过程的灾害管理工作。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市委、市政府统筹指导、地方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依法应对,科学减灾。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规划目标

1.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事权和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减灾委职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科学。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2.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本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建立多部门重大项目联络机制。以气象、水利、农业、国土、交通、卫生、林业、地震、人防、电力、通信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基础,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重要基础设施损坏和基本公共服务中断,通过提高抗灾能力特别降低卫生和教育以及农村养老设施的受灾损害程度。

4.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5.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理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比例明显提高。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6.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成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救灾物资12小时之内送达受灾地区。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达到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7.构建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初步建成标准统一、接口完善、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市、县、乡、村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

8.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基层防灾减灾演练形成制度。在中小学校、乡镇(街道)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达到100%。

9.实施城乡减灾工程。继续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市增创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市每个城乡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020年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达到20个。

10.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市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资源总量达到万人左右。各类应急救援、志愿者、心理抚慰队伍进一步壮大,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形成规模。

三、主要任务

强化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灾害管理体制。加强市、县减灾委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联动、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大灾、巨灾的应急管理能力,逐步形成制度完备、运行协调、服务优良、效益显著的救灾工作格局。

规范完善灾民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衡水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规范灾害应急响应程序,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临时生活保障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健全完善灾民救助和恢复重建制度,妥善安排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群众安全越冬;进一步强化基层救灾资金物资发放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监管。

加快实施城乡减灾工程,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以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大综合减灾资金投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模数量达到20个;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增创10个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彻底打破各县市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零空白”。

加强救灾工作能力建设,提高灾害管理水平。加强灾情管理系统维护管理,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救灾装备建设,提高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响应水平和救灾能力;定期开展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解决灾情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不完备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灾害信息员制度建设,提高灾害管理水平。

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增强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根据全市灾害发生规律,立足于应对巨灾、大灾,整合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资源,形成以省级库为枢纽,以市、县两级库为配套,以城乡社区应急物资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形成资源互补、运转灵活的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机制;建立救灾储备物资预算机制,规范紧急采购和调运机制,丰富救灾物资品种,增加救灾物资储备。

加强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健全救灾工作社会动员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救灾捐赠工作规程》,加强救灾捐赠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大指导力度,完善统计和公示办法,提高捐赠款物使用效率,确保救灾捐赠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工作社会动员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整体实力。

四、重大项目

救灾物资储备工程。根据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和紧急救助工作需要,“十三”五期间,各地要以统筹规划、合理分布和资源整合为原则,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现有储备仓库,新(改)建1所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5所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市级储备库建设规模2900-4100 m2(库房面积不少于2213-3312平方米),县级储备库建设规模630-800 m2(库房面积不少于394-552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可满足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级响应的正常启动,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各地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积极协商财政、科技、消防等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社区给予一定资金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十三”五期间增创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面提高城市社区减灾工作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各地要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域人员密集区学校、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大型绿地等场所,新建具有应急指挥、应急避难、医疗救治等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1-2个,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模达到20个。同时,进一步完善已建成避难场所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够充分发挥避难场所功能。

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初步建成标准统一、接口完善、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市、县、乡、村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构建覆盖到村的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处理与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实现各类灾害应急救助信息获取、采集、传输的集成化管理和综合运用;构建四级应急通讯平台,综合利用公用通信网、专网建立多网融合应急通信系统和物资调运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物资调运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与传递;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远程指挥和语音调度等多种业务模式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与指令的快速传达;构建灾害损失评估与辅助决策支持平台,对灾害强度、规模、发展态势和影响程度做出科学预测和推断,实现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过程管理与辅助决策。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完成好,主要任务落实好,重大项目实施好。

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本规划由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在编制本部门和本地防灾减灾规划时,要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关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要与本规划相协调,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并认真抓好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

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作用。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灾减灾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防灾减灾经费各级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

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减灾救灾委员会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进展情况报告,为政府防灾减灾工作决策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