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生态领域扶贫专项治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106898X/2018-2311471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林业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14日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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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林业生态领域扶贫专项治理的通知
衡林字〔2018〕1号
相关县林业(农林)局,市局驻村工作组: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林业生态领域扶贫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局研究决定,开展林业生态领域扶贫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关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市局驻村工作组要认真落实林业生态扶贫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开展林业生态领域扶贫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配备精干力量,做好与财政、扶贫等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林业系统内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各地林业部门和市局驻村工作组要对林业扶贫工作以及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对照相关通知要求,对林业生态扶贫工作进行总结归纳,就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检查,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政策打折扣、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要见人见事,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
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林业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轻车简从,高效廉洁,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衡水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生态领域扶贫专项治理方案
衡水市林业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