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开展“退后十”攻坚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推动环保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索 引 号: 404796340/2018-2317427
发布机构: 衡水市环保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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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开展“退后十”攻坚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推动环保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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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开展“退后十”攻坚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推动环保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2018年度空气质量退出全国74城市后十名,衡水市环保局在2017年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处罚金额超过1.3亿元、大批环境难点问题得到解决的基础上,全面加力,自今年1月13日起,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退后十”攻坚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截止1月21日,全市共检查企业3195家,发现问题企业435家,累计立案处罚43件,处罚金额269.9万元,行政拘留5人,尚有7个案件拟立案处罚,全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环境执法大格局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省环保厅要求,由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是构建“市县联动、上下贯通、高效有序”执法大格局的再一次有效探索和尝试。市环保局统筹全市环境执法力量,从市本级抽调业务最精通的执法骨干成立6个市级检查组,从各县市区抽调人员组成11个县级互查组,各县市区分局成立了40个自查组,重点查处我市在“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重点涉气企业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问题以及前四轮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行动除对全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重点为涉气企业)进行排查外,更是将企业集中地、自然形成小园区、工业大院及已倒闭企业的厂区进行了重点检查。行动期间,全市环保执法人员取消所有节假日,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开展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检查。

  二、统一执法标准,确保查出实效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查出实效,市环保局明确统一检查标准。一是提高检查强度。各执法组科学规划检查路线,每天检查不少于10家企业,并对检查企业录入移动执法APP系统,对连续三天发现不了问题的执法组由派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执法组长向市环保局党组说明情况。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市环境执法支队对全市所有检查组检查情况每日进行汇总,并对发现上报问题进行排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少、排名靠后的检查组和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由市大气办将发现问题转办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日将发现问题整改进度报市大气办,直至整改完成。行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市环保局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现场督导

  为确保检查行动取得实效,衡水市环保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调度、现场检查,督导专项行动的开展。衡水市环保局主要领导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由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长参加的执法工作调度会议,并先后多次亲自带队到第一线暗访夜查,极大地鼓舞了各级执法人员的士气。1月17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立涛带队对衡水市滨湖新区进行暗查,现场发现无环保手续的“小铸造”企业两家和“密封胶”企业一家,何立涛局长当即协调滨湖新区管委会及公安部门对三家企业予以取缔,对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进行拘留。在行动期间,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长也多次带队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夜查,在提升执法效果和扩大行动影响力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四、积极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

  为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在衡水电视台、衡水日报等主流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在衡水电视台连续多日播报飞播字幕,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在衡水日报刊发“退后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安排和进程。同时,在衡水环保微发布平台发布设立举报专线的公告,起草了《衡水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大幅度提高举报额度,号召全市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信访线索一旦查实的,最高奖励1万元,有效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