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01068859/2018-2318122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1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语音播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7]2号)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衡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2017]3号)要求,市住建局实施住建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综合治理,住建系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市住建局分管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燃气、行政审批、资质管理、勘察设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建设工程监理科、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科、行政审批科、资质管理科、勘察设计科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上传下达整治工作精神,配合市安委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视情召开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做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7年3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开展住建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深化提升)。认真实施综合整治方案,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底前)。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

四、治理内容、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督导各县(市、区)按照国家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认真组织摸排涉及住建系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设工程监理科、安监站、城建科牵头,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督促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台帐。(建设工程监理科、安监站、城建科牵头,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二)加强燃气行业管控

督导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摸排本地城镇燃气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落实城镇燃气相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对城镇燃气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城建科牵头)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

1、加强对化工石化类别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要求,严格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等审核。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行政审批科、勘察设计科牵头)

2、加强企业资质的日常管理。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资质条件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标准要求规定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对整改后资质条件仍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撤回或降低企业资质,并予以公告。(建设业资质管理科牵头)

3、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土建)安全质量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土建)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关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须认真分析拟建项目存在的工艺危险有害因素、当地自然地理条件、自然灾害和周边设施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在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土建)相关标准规范,尤其是规范强条。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大图纸审查力度,对违反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的施工图,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加强房屋建筑业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土建)安全审查,要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工程监理科、勘察设计科、质检站、安监站牵头)。

(四)加强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住建系统重大事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指导和监督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建设工程监理科、安监站、城建科,2017年8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和局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要按照工作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各种载体和形式,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宣传,营造浓厚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