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会 索 引 号: 001069122/2018-2318768
发布机构: 衡水市公安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主题分类: 公安 有效性:
衡水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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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3月13日,衡水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扫黑办”主任何凤林出席会议,并就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工作难点、工作方法等进行专题培训。衡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扫黑办”副主任李惠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运用好法治武器,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始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对准十类黑恶势力,确保打击工作不跑偏走样。

  会议要求,要对照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从群众举报、部门通报、警情、人员四方面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摸排行动”,落实黑恶线索摸排辖区派出所长负责制,挖掘深层次黑恶线索。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明确登记,建立台账;要有交办,根据属地原则,落实“三长负责制”,开展线索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要有结果,针对“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涉恶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嫌疑” “无犯罪嫌疑”等情况,分类处理。

  会议明确,要加强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省法检公三部门《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的认定标准,软暴力的表现形式等,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服务实战。对侦办的重点黑恶犯罪案件,要成立专班,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摸清“人”、查清“事”,固定好证据,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此外,要积极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

  会议还通报了专项斗争以来各地打击处理、重点案件侦办、线索摸排核查等情况。各分县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刑警支队负责人;部分派出所所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扫黑办”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