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我市召开全市水利暨河长制工作会议 索 引 号: 001068998/2018-2319108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水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3日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有效性:
我市召开全市水利暨河长制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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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我市召开全市水利工作暨河长制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士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冯会旭主持会议,各县市区主管水务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水务局长、分管河长制工作的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农办、滨湖新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市财政局、环保局主管负责人;市水务集团主任,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水务局机关、市南水北调办全体干部、局属各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共约1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7年度各县市区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结果,提出了新时代推进水利工作、特别是河长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并就抓好2018年重点工作落实进行安排部署。

  杨士坤指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正处于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工程多、投资大、任务重、风险高,水利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新时代治水新思路、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努力开展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杨士坤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市的水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对水利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水利工作的战略定位和对水利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实施重点突破。要充分认清水利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水利提出的新要求,突出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南水北调江水利用、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饮安全四项工程,扎实推进农业水价、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资源税三项改革,努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三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实行湖长制。各级河长要认真上岗履职,积极履行认河、巡河、管河、治河、护河责任,对巡河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交办督办;要加快河流湖泊“一河(湖)一策”具体方案编制工作,制定近期可实施的河段治理目标和保护措施;要做好“湖长制”贯彻落实工作,出台更为具体、更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湖长制”工作方案;要全面实施河湖清理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三清”行动,切实改善河湖面貌。四要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