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1068859/2018-2329717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25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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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各执法科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住建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改进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一次自2014年以来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分析和总结工作,各地、各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于4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局法规科,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hszjjfgk@163.com。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情况;3、依法设定或者依法委托行政职能职权情况;4、明确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情况;5、明确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6、执法职权与责任分解情况;7、行政执法责任书、依法行政责任书的签订情况;8、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或流程图)的情况;9、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测评考核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10、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