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民宗局对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的检查报告 索 引 号: 001069114/2018-2351925
发布机构: 衡水市民宗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有效性:
衡水市民宗局对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的检查报告

语音播报

根据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我局随机抽调的执法人员在县(市、区)民宗局的协助下对我市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4月24日,我们对衡水市桃城区宝昌清真铁锅涮店、衡水市桃城区阿善清真羊汤馆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并在民族部门登记和通过审核;2、是否有“顶帽”经营行为;3、主、辅料的生产或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要求;4、清真标识使用是否规范。

经检查,2家清真食品企业不存在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顶帽”经营行为等问题,清真标识使用规范,主、辅料的生产或进货渠道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