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民宗局对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的检查报告 | 索 引 号: | 001069114/2018-2351925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民宗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有效性: |
语音播报
根据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我局随机抽调的执法人员在县(市、区)民宗局的协助下对我市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4月24日,我们对衡水市桃城区宝昌清真铁锅涮店、衡水市桃城区阿善清真羊汤馆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并在民族部门登记和通过审核;2、是否有“顶帽”经营行为;3、主、辅料的生产或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要求;4、清真标识使用是否规范。
经检查,2家清真食品企业不存在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顶帽”经营行为等问题,清真标识使用规范,主、辅料的生产或进货渠道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