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9077/2018-2353417
发布机构: 衡水市卫计委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衡水市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的通知

语音播报

桃城区、冀州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规范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市创卫办制定了《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参考一级目录》、《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参考二级目录》和《十项一票否决项参考目录》,请按照目录要求,认真做好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上报工作,确保在省级卫生城市考核时“软件资料”不失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创卫档案资料是省级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环节的必查内容,是我市开展创卫过程全部活动的翔实记载,与我市创卫工作的成效息息相关。桃城区、冀州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确定一个职能科室和足够工作人员专抓,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创卫资料建档工作任务。桃城区、冀州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建档要求,要及时报送有关资料,报送单位不得推诿。一些技术性很强的资料,要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把关,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建档立卷。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同志要对本单位的资料档案进行把关,凡在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中因资料不符合要求影响创卫工作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二、严格标准,分级负责

  依据《河北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2018版)》、《河北省卫生城市(县城)评审与管理办法》,坚持“依照标准、繁简适度、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分级负责创卫资料收集建档。市创卫办负责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其报送的资料进行收集、审核、立卷、归档;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在做好本区本部门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同时,负责本辖区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督查指导,并负责其上报资料的收集、审核、立卷、归档;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在做好自身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同时,负责辖区各社区、单位创卫资料建档工作的督查指导,并负责其上报资料的收集、审核、立卷、归档;各社区、单位要按要求做好自身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并按时上报。市直相关部门除按要求做好本部门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外,还要指导本系统及直属单位的资料建档工作。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创卫职责,在“参考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区政府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市直单位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对本区、本部门、本系统管辖单位的资料建档工作进行规范和完善,规范和完善后的目录及时报市创卫办。

  三、有关要求

  (一)创卫资料收集的时间范围

  1. 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5日止,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创卫资料一级目录建档工作,要求档案完整、专人负责、管理有序,在规定时间完成创卫建档资料一级目录工作,市创卫办将组织检查验收,并通报进展情况。

  2、十项一票否决项建档工作主要是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出具的书面证明资料,要于7月6日前完成。

  3、自2018年6月26日至7月16日止,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完成创卫二级目录建档工作。7月20日市创卫办组织检查验收。

  4、7月1日以后,各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创卫资料要及时归档、分类管理、每半月上报一次,确保各项工作在8月底接受省专家组暗访之前全部完成。

  (二)创卫资料收集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包括文字性材料、图表、图片和影像资料等。其中,涉及机构、方案、总结、制度等文字资料,必须是正式文件或打印件(以红头文件为据,打印件加盖公章),影像资料提供刻录的光盘;图片档案提供复印件(注明出处);图表提供原件,有条件的并提供光盘。按照档案装订要求,分类别分年度装订成册。凡单份档案资料验证多个测评标准的,可只提供1份完整的文件和若干个仅涉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

  (三)档案资料分类

  创卫资料建档依据《河北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2018版)》为基础,按照《区政府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市直单位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和《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参考目录》要求进行收集。资料收集归类以年份为主,结合工作内容分类整理(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等),最后按行文先后排序归档。创卫档案资料要严谨、准确,上下对应,符合逻辑,有据可查。所有资料数据要有依据、有出处、经得起推敲。一、二、三级档案资料中出现的数据要上下统一,一级档案所陈述的内容必须在二、三级档案中找到依据。创卫档案资料要如实反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创卫工作的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四)创卫资料划分三级档案建立

  1、一级档案。一级档案是省级卫生城市考核时直接交考核组审阅的档案。一级档案集中体现整体创卫工作的过程和成果,内容包括全市、四个区、市直有关部门创卫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资料和工作动态及爱国卫生工作方案、总结、技术报告、规范性文件等资料。一级档案由四个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后,报送市创卫办,由市创卫办统一装订、归档、保存。

  2、二级档案。二级档案是为一级档案提供依据的基础档案,也就是四个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存的档案。一级档案中的所有数据和事实,在二级档案中都能找到依据。二级档案主要内容包括:⑴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组织建设方面的资料;⑵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制度建设方面的资料;⑶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方面的资料,包括卫生保洁、环境整治、健康教育、“四害防制”、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计划、总结、评价等反映工作过程和结果的资料。根据职责不同,工作内容也有所不同,但是必须能够涵盖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所有与创卫有关的工作资料。⑷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检查、评比、奖惩方面的资料。二级档案由四个区、市直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后上报市创卫办统一归档。

  3、三级档案。三级档案是工作记录档案,即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资料,主要是基层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和创卫活动的工作记录,如:甲单位开展灭鼠活动,怎么组织的,由谁投的灭鼠药,投了多少,投在什么地方等反映工作情况的细节资料。三级档案主要由各区、有关部门、单位收集、整理、归档,以备考核组检查。

  (五)分类、排列及装订要求

  按照《区政府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市直单位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中的基本指标进行分类,反映同一测评标准的创建迎评档案资料进行集中排列与装盒,可一个标准一盒或一个标准多盒,但不得多个标准一盒。要求有本单位创卫档案资料的总目录(单独成盒,含一、二级目录);盒外壳标题分三级,一级标题:衡水市XX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盒正面);二级标题:即类别标题,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或健康教育等(盒侧面,注明一、二级目录);三级标题:即卷内或盒内文件内容的反映(盒侧面最下方),要求用主题词文字标示,如:领导小组、网络、规划、计划、总结。标题字号要求:一级标题宋体小初;二级标题宋体小一号;三级标题宋体二号。盒内档案资料应编制卷内目录,纸质资料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页码。

  “考评内容的情况说明”应置于相关卷盒的首页。

  (六)其他要求

  1、桃城区、冀州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6月20日(周三)下午5:00前将本单位创卫建档负责人及资料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表格形式(表格附后),加盖公章后报市创卫办。

  1. 桃城区、冀州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依据“参考目录”,结合单位创卫职责,编制创卫资料建档目录,一级档案目录要于6月20日前并报市创卫办;二级档案目录要于6月30日前报市创卫办;十项一票否决项目录要于7月6日前报市创卫办,纸质资料暂不装订,用长尾夹归类统一装入蓝色资料盒。

  联 系 人:郑  然  滕凤婷

  地    址:衡水市卫计委一楼110创卫办资料档案组。

  联系电话:0318-2181850

  邮    箱:cwbdas@163.com

  附件:1、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参考一级目录

  2、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参考二级目录

  3、十项一票否决项参考目录

  4、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建档责任人登记表

  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抄送:省爱卫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资料建档

  参考一级目录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管辖行业创卫的背景情况(如单位及直属单位概况、主要职责、职工人数等)。

  •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社会发展规划,有政府落实文件内容情况材料,政府有爱国卫生会议资料,有创卫的方案、组织指挥体系、考核检查等相关材料;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爱国卫生创卫内容。

  1. 市、区两级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好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爱国卫生工作、创卫工作会议材料,重要批示和参加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2. 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市、区、街(乡镇)有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创卫工作网络及文件;各部门、各单位有爱国卫生工作、创卫工作文件和资料。

  4、各级政府将爱卫工作及创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把卫生创建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制定爱国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各级爱卫办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总结材料;有爱国卫生月实施方案、总结材料;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文件材料。

  1. 各级爱卫会组成文件;市、区编办下发编制文件;各级爱卫办人员名册;各级爱卫办专职主任任命文件;各级爱卫办经费划拨凭证。爱国卫生领导机构和创卫领导机构以红头文件为准。
  2. 街道办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的文件,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爱国卫生工作总结等资料。
  3. 乡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方案,资料齐全;省级命名文件;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及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

  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市、县(区)健康教育机构规范性文件,包括机构、人员、经费落实相关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各项经费开支依据。

  2、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方案,活动计划,活动资料,工作总结等资料。

  3、健康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方案;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评价报告。

  4、健康教育工作记录 (会议、培训、讲座、卫生科普知识录像片、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健康教育设备一览表(照相机、录像机、VCD机等)。

  5、开展禁烟、控烟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开展禁烟、控烟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控烟计划、制度、措施、总结;被评为无烟单位的有关文件和评先材料。

  四、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经费落实相关文件资料。

  2、有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城市(县城)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含高压冲水)≥80%(≥60%),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书。

  3、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及相关材料;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管理制度;日产垃圾及清运情况。

  4、各类市场管理制度,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市场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书。

  5、严禁主城区活禽销售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规定,制定活禽市场废弃物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6、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绿线管制制度和绿化保养制度。

  7、有城市排水专项规划,有雨污分流实施方案。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市≥85%、县城≥80%),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达标文件材料。

  8、根据《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制定完成建筑工作管理制度及相关材料。

  五、环境保护

  1、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环保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2、每年环保经费和治理专项经费申请批复等相关文件、统计表。

  3、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

  4、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环保工作和解决环保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

  5、市人大、市政协有关环保提案、议案,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率和有关文件。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订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安排、记录、照片和视频等相关资料。

  7、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利用率达≥95%,有严禁秸秆焚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8、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级市、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出具监测报告。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严禁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资料。

  9、全市(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出具监测报告;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网点设置的有关文件和分布图。

  • 重点场所卫生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公共场所卫生监

  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性文件。

  2、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计划、检查等有关资料。

  3、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

  料。

  4、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

  制度规定,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控方案。

  七、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市委、市政府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有会议记录及有

  关文件。

  3、城市(县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

  制度、工作规范、工作计划、监督管理、监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5、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要求,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6、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有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定点屠宰(厂)点符合卫生管理制度及动物防疫检疫制度,检疫程序资料、工作规范资料及相关档案资料齐全。

  八、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全市疫情报告网络健全,运转正常,制定应急预案,量化指标达标,资料完整,相关文件齐全。

  2、有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方案。院内传染病自查资料、总结、疫情分析资料,外部考评、督查、整改资料。

  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示范区建设文件及报告。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相关建设工作文件及工作报告。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按标准完善提高,健全有关档案资料。

  5、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有无偿献血文件及工作报告。城市辖区无三非现象相关工作报告。

  九、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有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文件,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报告。

  2、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有防控活动方案、记录、总结、照片、视频等资料。(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消杀活动)

  3、掌握危害严重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科学合理用药,不适用国家禁用药物。有统一行动文件及工作报告,使用药名名录。

  4、市、县(区)、街道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经费落实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红头文件为据);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花名册(要显示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总结;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调查资料;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资料(包括用药和药械或专业消杀公司资质情况);检查评比资料、监测等资料。

  5、广泛宣传主要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活动方案等相关资料。开展防制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文件、记录资料。

  6、城市(县城)建成区鼠、蚊、蝇、蟑螂中的两项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要求,另一项密度不超过国家控制水平标准C级的2倍,密度监测资料齐全,有省级达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十、社区和单位卫生

  1、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文件、制度(卫生大扫除制度、街巷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门前卫生责任制度、住宅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竞赛制度等)。

  2、积极发动组织居民及职工支持、参与卫生创建工作,有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活动方案、计划、记录、检查、总结等资料。

  3、对辖区内社区、单位卫生进行全面整治。有市、区政府,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文件;有各社区名录,工作报告等资料。

  4、有卫生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名单;卫生保洁工作人员名单和责任书;垃圾站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备情况一览表;辖区内公厕位置图和数量;厕所管理人员名单和保洁措施或制度;居民区绿地面积及人均面积统计表;开展绿化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措施;日产垃圾量及清运情况资料;每年绿化经费,绿化管理人员名单,绿化保养制度;停车场设置情况资料。

  十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

  1、有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方案、记录、检查、总结、照片和视频等相关资料。

  2、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实施方案、防制措施、治理记录等相关资料。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文件、规定、记录等相关资料。

  3、推进“厕所革命”,建成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辖区内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有相关文件、经费落实情况资料;厕所汇总表和普及统计表;厕所管理人员名单和保洁措施、制度等相关资料。

  4、村卫生室(所)管理制度、人员情况、医疗用房、医疗设备统计表等相关资料,村医有合法执业资质,村卫生室(所)有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

  附件2

  建档参考二级目录

  •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各项爱卫、创卫检查记录及照片。

  2、其他爱卫、创卫相关工作资料。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健康教育宣传栏个数,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至少每两月更换一次)。

  2、健康教育工作记录 (会议、培训、讲座、卫生科普知识录像片、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

  3、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4、健康知识测验(健康教育知识问卷)和健康行为考查资料 。

  5、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置监管资料。

  1. 控烟宣传资料。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厕所数量及位置图。

  2、日产垃圾及清运情况。

  3、停车场位置图。

  四、环境保护

  环保工作大事记和日常环保工作的有关照片、录像资料(会议、检测、检查、活动等)。

  五、重点场所卫生

  1、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书

  2、厕所数量及位置图。

  3、日产垃圾收集清运情况。

  六、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

  1、病媒生物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管理人员体检培训资料 。

  3、清洁制度和清洁记录。

  4、卫生部门检验报告及监督资料。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传染、内、儿、妇、皮肤、急诊等科室的门诊日志、疫情报告情况。

  2、设立肠道门诊、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有关文件、人员、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情况、门诊日志、医务人员培训情况。

  3、乙肝疫苗进货、使用情况资料。

  4、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培训,入职医护人员培训,在岗期间培训、保洁人员培训等。

  5、传染病防治的社会宣传材料,例如禽流感、手足口等传染病的宣传。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调查资料 。

  2、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资料(包括用药和药械或专业消杀公司资质情况)。

  3、检查评比资料、监测资料。

  4、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记录。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卫生保洁工作人员名单和责任书。

  2、日产垃圾量及清运情况。

  3、辖区内公厕位置图和数量。

  4、厕所管理人员名单和保洁措施或制度。

  5、居民区绿地面积及人均面积统计表。

  6、开展绿化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措施。

  7、绿化管理人员名单。

  8、绿化保养制度。

  9、辖区饮食、商业服务设置情况,沿街单位要有门前四包制度。

  10、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建立时间、人员、工作用房面积、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开展健康教育情况、居民健康调查及健康档案、家庭病床等有关资料) 。

  11、停车场设置情况。

  十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

  (一)基本情况

  辖区面积、户数、人数、辖区单位名单、社区名册。

  (二)工作网络图人员名单

  检查评比通知、内容、检查记录、总结。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健康教育网络名单。

  2、健康教育经费开支依据。

  3、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栏出版照片或底稿。

  4、健康教育资料发放记录。

  5、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知识竞赛等,重点人群老人、青少年、妇女)。

  6、健康教育设备情况。

  7、健康教育资料及宣传品。

  8、健康知识、行为考核调查问卷(每次附一份样卷、统计考核人数、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9、开展无烟单位活动情况。

  10、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居委会)的有关资料。

  附件3

  十项一票否决项参考目录

  一、有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二、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率≥85%;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统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85%;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污水集中处理率统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1)全年AQI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260天。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证明材料。

  (2)辖区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书面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2016年、2017年、2018年6月为准)

  六、(1)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书面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2016年、2017年、2018年6月为准)

  (2)近3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书面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2016年、2017年、2018年6月为准)

  七、(1)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书面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2016年、2017年、2018年6月为准)

  (2)近3年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近三年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书面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2016年、2017年、2018年6月为准)

  (3)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书面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2016年、2017年、2018年6月为准)

  八、病媒生物(鼠、蚊虫、蝇、蟑螂)密度达标。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密度监测报告》、省级达标文件及证明材料。

  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统计表及证明材料。

  十、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档案资料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禁止烟草广告工作报告及证明材料。


  附件4

  衡水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建档工作登记表

  责任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备 注

负责人

资料员

资料员

资料员

  主管领导:                     创卫办负责人: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