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积极拓展便民业务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 索 引 号: | 750276698/2018-2356792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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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的扎实推进,为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最大限度地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自7月3日起,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开展公积金贷款按月抵充还款业务和单位托收、自由职业者托收业务。还款人、缴存人在保证还款账户或缴存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只需与“中心”签订相关协议,便可按月自动完成抵充还款业务或单位缴存、自由职业者缴存业务,而无需再到前台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