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59/2018-2380289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语音播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开发区、滨湖新区建设局、局属相关科室单位:

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衡政字〔2018〕17号)我局制定了《衡水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及时修订本科室、单位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衔接,切实把责任压实压死。
  • 细化分解责任,实施清单管理。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安全监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
  • 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落实责任清单的各项责任。要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法律、法规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调整变更的,有关科室、单位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法规科,对《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附件:《衡水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34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