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24/2018-2380314
发布机构: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2018〕-96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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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6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定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衡政发〔20178号)和《衡水市高质量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衡政字〔20189号),经园区自主申报、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市级评审并公示,市政府同意认定桃城区泰华大地现代农业园区等10个园区为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衡水永胜生态农业示范园、安平县国绿现代农业园区因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撤销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称号。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衡水市高质量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好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现代农业园区的财政支持、项目引导、用地保障,帮助园区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金项目,优先向现代农业园区投放,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发展要素的聚集区、先进技术的示范区、深化改革的先行区、产业融合的试验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引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结构更合理、融合更深入迈进,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和新动力。

市农牧局要加强园区建设监测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对主导产业突出、发展特色鲜明、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园区实施优先扶持,加大支持力度;对因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主导产业非农化严重、建设进展缓慢等原因难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园区,撤销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称号。

附件: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桃城区泰华大地现代农业园区

冀州区门庄乡现代农业园区

枣强县大营芍药现代农业园区

武强县赛优现代农业园区

饶阳县中绿牧业现代农业园区

安平县康寿源现代农业园区

景县志清现代农业园区

阜城县云农生态芳香现代农业园区

阜城县助民创新现代农业园区

高新区鼎坤现代农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