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机制的意见 索 引 号: 001068859/2018-2384945
发布机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7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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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衡水市爱国卫生运动暨2018年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打好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和2018年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攻坚战,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机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监督考评机制。

(一)加强监督考评。各县市区要逐级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做到督查考评市、县、乡镇三级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以后,市对县、县对乡镇要每一至两个月开展督查考评,并建立公示排名、通报的工作机制;乡镇对村庄也要每月开展一次督查考评,并在乡镇公示栏公布。各级考评公示、约谈、曝光情况将列为省级督查考评重点。

(二)建立联合督查暗访机制。市、县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政府效能督查部门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力度。市、县、乡镇三级要层层建立暗访制度,采取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多种方式开展暗访。市、县(市、区)、乡镇组织暗访,对暗访结果予以公示,对问题突出的进行效能问责。

(三)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四级联动狠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为挂村领导、驻村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大一线宣传、推动工作力度。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绩考核和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有效传导工作压力。

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一)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省级财政将继续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等项目进行资金补助,各地要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基本资金保障。各县市区应及时配套下拨省级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引入社会资本。各地要出台市场化扶持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项目策划,建立PPP项目等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三)拓宽资金渠道。多样化的筹资渠道有助于突破“财政投入大、安全隐患多、政府包袱重”的治理局限,形成一种可持续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把农村垃圾处理作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重点投入领域之一。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引导各级地方政府投入。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配齐环卫设施设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的总体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建立以城带乡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每个乡镇必须建成生活垃圾压缩式转运站或实现压缩运输,村庄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齐垃圾桶和收集车辆,并加强管护。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各县市区要尽快完善设施设备,加快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尽快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二)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干湿”分类,湿垃圾沤肥处理,干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资源利用,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剩余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进行填埋,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资源化处理。

(三)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建立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保洁管理体制,县(市、区)设有农村垃圾管理部门,乡镇有环卫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村庄建立保洁制度,原则上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人员。

(五)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除边远、分散等交通不便区域的村庄外,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六)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健全监管体系,县、乡政府、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

四、营造全民参与机制。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托一些民间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