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对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13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01069261/2018-2387145
发布机构: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有效性:
对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131号提案的答复

语音播报

赵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返乡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们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我市是农业大市,在外务工人员规模大,不少农村青年通过在外打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经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鼓励在外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通过完善政策、引导市场、加强园区建设、优化创业环境等鼓励青年创业创新的有效措施,帮助鼓励返乡青年更好地创新创业。

  一、优化环境,吸引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衡办字[2016]81号),通过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降费政策、减少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切实降低创业门槛;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彻底取消 “非行政许可”类别,消减投资领域审批事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和受理单制度,简化审批程序;通过为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提供住房和教育保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不断提高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完善方便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和转入转出制度,加强学籍管理,为义务教育后学习、就业等提供基础性保障。通过各种制度的健全完善,吸引在外务工青年回乡创业。

  二、整合政策,鼓励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为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市政府将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进行整合,集所有政策全力扶持。一是落实定向减税、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最大限度为返乡人员创业减轻负担,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活力。二是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实施了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等,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对返乡创业青年等在内的人群,形成了以鼓励企业吸纳、引导创业、提高技能和援助就业为措施,以落实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全方位促进就业的格局。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人员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扩大抵押物范围,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最高1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三是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各县都建立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初次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入驻的,给予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不但解决了返乡创业人员经营场地问题,还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创业服务,将极大地解决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初期的生产经营问题。

  三、强化服务,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服务能力,帮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群体创成业、创好业、创大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信息、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等基础配送能力。支持电信企业加大宽带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培训,紧密结合返乡人员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丰富培训内容,为有志创业的返乡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式,进一步健全政策,强化服务,鼓励、帮助更多的青年返乡创业,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