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1068859/2018-2391822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07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语音播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7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指示要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结合省、市房地产整治要求,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
一、高度重视,不松懈。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上来,认真评估房地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对房地产中介低买高卖、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二、落实责任,不失位。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房地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做好台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12月底前对此项工作进行验收。
三、合理安排,不漏项。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工作头绪多、上级要帐多的情况下,理清思路,找准方向,认真对照,合理安排,特别是在“多证合一”后,大家更要根据本地市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不漏项,房地产中介整治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