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大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1068824/2018-2407685
发布机构: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衡政办字〔2018〕113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大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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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字〔2018113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大力推进康养产业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衡水市大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6

(此件公开发布)

衡水市大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18160号)文件要求,科学应对新时代中国人口老龄化,现就大力推进全市康养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方案:

  • 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强化市场规范,优化康养产业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满足个性化、多层次市场需求。

  坚持创新引领、构建平台。围绕康养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政策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围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创新链条环节,推进衡水湖康养产业平台、智慧康养平台、康养数据共享平台、康养人才平台、医养结合平台等支撑平台建设。

坚持网络覆盖、集群发展。整合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大力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医养健康服务网络体系。着力优化产业生态链,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引导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发展和集聚发展。

坚持社会参与、打造品牌。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和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发挥康养产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大力培育康养产业领域示范企业和优质产品,建立行业标准,打造优质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目标。2020年,全市康养产业年均增长10%左右,初步构建起具有衡水特色、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康养产业体系。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较为完整的康养产业链;医养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产业带动效应初步显现;打造一批康养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康养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康养产业支撑平台。

  1.打造衡水湖康养产业平台。积极承接京津健康养老功能,按照医、护、养、学、研一体化建设目标,建立一批医养结合机构,打造衡水湖康养产业平台。支持康养企业在衡水高新区建立康养产业园区,加快形成一批康养行业关键技术、标准、专利等知识产权。加快发展冀州区、武强县等湿地、温泉旅游休闲康养产业。高标准打造滨湖新区中医药双创示范园,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生态宜养地和中国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形成医、药、养、健、游五位一体健康养老产业格局,为康养产业发展提供示范和经验。(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智慧康养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互联网+康养产业发展模式,在衡水高新区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康养产业硅谷,建设数据应用、康养产品、康养教研的康养创新平台。打造智慧康养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与康养服务相结合,实现信息化平台产生数据资源的共享共用、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大力发展居家健康养老信息服务,推动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和老年保健、旅行健康保健等智能应用,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康养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康养人才平台。引进康养产业高级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康养产业高技能人才。完善康养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康养职业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康养专业课程。加强现有健康服务业人员再培训,提高康养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政府部门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加快培养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为康养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依托哈院、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诊断治疗和临床研究,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培训高层次老年医学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医养结合平台。鼓励和扶持护理院、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发展,完善治疗、康复、中期、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资源互动融合,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实现医疗、养老资源效益最大化。改造或转型一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非建制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养老服务延伸。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对政府、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的符合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重点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区域优化、布局合理原则,充分利用乡镇敬老院等现有资源,新(改、扩)建一批农村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转型升级,培育健康产业。

  1.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作,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全面落实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康养产业。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共建康养服务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融资渠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开放包容,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突出专业化、市场化、区域化特点,遵循整体设计、上下联动、滚动发展的思路,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康养产业机构,通过财政支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拓展投融资渠道。(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衡水银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创新发展。围绕医药、食品、医疗器械、中医经方研发等领域,实施康养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推动医、养、旅、居、文、体科技创新。实施康养产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程,统筹推进基础研究、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加快完善以企业为研发主体、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市场需求为导向、特色产品为核心的康养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康养产业特色专业孵化器建设工程。鼓励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和我市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康养产业共性需求和技术难点,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孵化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重点项目。建立市级康养产业重大项目库,谋划一批带动作用强、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每年在全市滚动实施一批康养产业重大项目。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施项目退出和增补制度。强化重大项目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进展监控、结果评价机制,实现对入库项目管理、推进、监管、服务全过程覆盖。积极争取我市康养产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名单。(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扶持领军企业。加大康养产业领军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每年认定一批市场效益好、发展潜力大、龙头带动作用强的康养骨干企业。实施康养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康养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发挥企业龙头作用。支持康养企业与国内一流科研机构、跨国企业联合建立衡水康养产业创新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前沿技术攻关和战略产品产业化,参与国内外竞争。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和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培育一批康养产业中小创新型企业集群。推动康养骨干企业改制,支持其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建设产业园区。引荐北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来衡帮助创办科技型企业,依托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和我市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康养产业制造园区。打造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休闲度假、健康养生、体育健身、健康旅游等特色健康服务园区。加快园区整合、产业配套和要素聚集,打造一批总产值过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康养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康养品牌战略。

  1.培育高品质康养品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与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康养产业合作。支持引进国内高端康养产业研发机构、总部或产业组织,培育区域品牌康养机构。鼓励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建立康养产业研发基地、医疗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到2020年,桃城区、冀州区、武强县、阜城县、滨湖新区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示范效应明显的康养特色小镇,形成以医疗、养生、休闲功能一体化,健康服务、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体育健身融合发展的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创新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介旅游康养品牌。以冀州区、滨湖新区的特色湿地为依托,加快开发湿地疗养、森林康养、温泉浴养、研修康养等健康旅游业态,推动医疗、健康、养老、养生与旅游深度融合,规划建设一批湿地休闲度假养生基地。依托衡水湖生态资源,加强与中医药资源、现代医学有机结合,大力开发景区湿地观光、天然氧吧、中医药疗养康复等生态养生体验产品,以及避暑度假养生和生态夏令营项目。鼓励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胜地。(市旅游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农业休闲康养品牌。依托全市农业资源,推进健康养生项目与种植养殖基地、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相结合,开发田园观光、农耕民俗体验、乡村度假等多种乡村休闲业态,设计田园休闲健康旅游精品线路,拓展面向京津冀的农业康养休闲区。加强功能农业技术研究,综合采用农业技术、生物工程、生物营养技术等,积极发展功能农业,开发富硒、富锌、富钙等功能性农产品,建设一批功能性农产品生产基地。充分挖掘县域温泉地热水体资源,培育以温泉疗养、温泉保健等为调养手段的健康养生业态,建设一批集休闲度假、特色医疗、保健养生于一体的温泉养生小镇、温泉度假城、温泉保健疗养基地。(市旅游发展委、市农牧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体育健身休闲品牌。重点发展热气球、骑行、露营、垂钓等户外运动健康休闲产业。实施一地一品精品赛事战略,提升消夏体育彩色周末、篮球文化节、环衡水湖骑行、空竹比赛、乒乓球等主题赛事水平,进一步扩展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的国际影响力。积极推广太极拳、八段锦、健身气功等传统养生运动项目。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中介、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传媒等体育服务业,支持各地打造一批优秀体育俱乐部、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支持体育健身用品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研发新型体育器材、可穿戴式、虚拟现实等运动装备。(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康养会展品牌。创办康养产业高峰论坛,积极宣传推介我市康养产业投资方向与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康养产业。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参与省康养产品展示贸易平台。支持企业参加世界养生大会、中国健康产业博览会等国际国内各类医养健康产业展会。以医疗服务、健康养老、中医中药、体育健身、健康旅游、健康教育与管理、医疗器械与装备、健康食品和健康大数据等领域为特色优势,对标对表国家级品牌会展,发挥区域优势,推动康养会展业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品牌。在滨湖新区以衡水市中医院新院区为依托,打造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康养服务基地。联合北京市共同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依托衡水市中医院治未病科,为治未病服务团队开通微信平台服务号,并形成统一方案、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的治未病服务体系。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经络按摩馆、太极运动馆、养生馆等,开展中医特色治疗、康复理疗、针灸推拿、情志养生等服务项目,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加快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功能食品、药酒、药妆等产品。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治未病、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建立中药产业上档升级,大力推进现代中药工业发展,为中医药人才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强化覆盖全产业链的发展格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康养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医养健康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协调重大项目规划、立项和实施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谋划推进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康养产业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配套。全面梳理康养产业领域相关政策,从财政支持、土地供给、落实税收优惠、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对康养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康养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康养产业优惠扶持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破除康养领域的政策瓶颈和掣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创新。积极运用互联网+”新思维、新方法,探索众包众筹众创等方式,加强康养产品开发。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研究制订政府购买康养产业公共产品指导目录。探索康养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简化项目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市场准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申办养老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医疗机构,实现医养结合跨界审批双向通车。以推进医养结合为抓手,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个人承担、商业保险的方式,为老年人养老就医提供资金保障。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试点示范。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认证。加快培育一批康养新兴业态,推动市级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健康养老产业集群、中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健康旅游基地、体育健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打造全国产业集群和优势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康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开展健康养生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育健康养生消费新理念。每年重点宣传一批在康养产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单位(组织)、优秀企业家及先进个人。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康养产业发展成就,营造康养产业大发展的浓厚氛围。(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