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19.03 | 索 引 号: | 001069114/2019-2437622 |
发布机构: | 衡水市民宗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13日 |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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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19.03 | |||||||||
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备注 | |
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1 | 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市、县 民宗部门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七条。 | 书面检查 实地检查 | 1、是否符合《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并在民族部门登记和通过审核;2、主、辅料的生产或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要求;3、清真标识使用是否规范。 |